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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我们的城邦”(上)


在那之后,无论何时,奥尔菲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玻璃绿、泛着白花的斯塔尔斯海,像一个被铁链锁于深渊的百臂巨人,昼夜不停地挣扎、扭动在天地间那炽红与金色交融的黄昏梦境里。那一年,奥尔菲三十四岁,他已经在这片大陆上流浪了十五年有余,却还是头一次看见大海——并且安稳地站到了它起伏的脊背上。如百万个男低音合唱般时而壮烈、时而舒缓的喧嚣,以及天空与海面那好似疯狂画家的颜料泼染般奇丽瑰怪、变幻无穷的光影色彩,幽灵似的倏尔飘过的阵雨,令人神驰却无可寻觅的气味的碎屑……猛烈地震撼着初登海船的漂泊歌手。在前往维诺港的数月旅程中,他大部分时间都坐在甲板上发呆,直到自己裸露的皮肤被含碱的海风吹得发白、皲裂;可他不顾这些,而是贪婪地要把海上的一切都装进记忆里:

我看惯了沙漠、草原、林莽,

从未想过海水更深、更广;

我习惯了两脚轮换、鼻孔翕张,

迅捷的鱼儿却用鳍和鳃囊。

哪个才是造物最初的模样?

哪个更接近生命终极的理想?

我不敢说,除非某日到来:

我能听懂抹香鲸深海的歌唱;

燕鳐跃出水面,与我互诉衷肠;

梭子蟹比划着双螯把话言讲,

我用一口乡音来对答晓畅。

可今天我须沉默,除非……除非

一条鱼的魂灵住进我胸膛;

在那之前,我的心战栗不停,

恐怕再难回复往日安详。

那一刻,他的瞳孔奇异地泛起绿色——也许是由于海水的映照,或者,照着他双眼的并非海水,而是回忆。他想起了翡翠地,想起了那片同样深不可测的神湖,想起了由彼处发源、流向大海的布拉德河水……想起了他久别了的爱情。他离开自己曾建立过功绩的土地已经整整十年了;他与翡翠地的诀别,也仿佛为他之后对待敬爱之人、眷恋之地的做法开了先河:他要趁着还没有完全忘记自由的滋味前赶快上路。他不能想象自己在某个地方一直待到死神来叩门,而且,他害怕见到自己所爱者的死亡,但如果终老于某处,这种事情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蔓茉莉,让他可以无所顾忌地放纵他的热恋,因为她永远不会死去——当然,也同样永不可能再见了。

就在奥尔菲望着海面出神的时候,一个灰白色的东西进入了他的视野。它开始很小,随着海流靠近帆船,轮廓也逐渐清晰起来——天哪!那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一个人。那人本能地紧紧抱着一段浮木,波浪不时没过他的头顶。奥尔菲大声呼救,附近的水手们便一齐跳入海里,很快就将那可怜的溺水人救上了甲板。

他是个孩子,大概还不到十五岁,穿着破旧粗糙的短衣短裤,没有穿鞋,湿漉漉的深麦色皮肤在太阳下晶莹而晃眼。他的长发和皮肤是一个颜色,被海水粘成一绺绺精致的发辫,俊秀的脸庞令周围的女士们都不禁流下惋惜之泪。一个水手在他肚子上猛地按下去时,还有一位老太太心疼得发出一声哭叫。幸运的是,在连着吐出十多口海水后,男孩睁开了眼睛。

“夕落……”他一边剧烈地咳嗽,一边含混地重复一个词,“夕落……”

人们扶他坐在板凳上,可他马上又站了起来;人们问他从哪儿来,他也不回答。他只是眼神发直,焦急地在周围寻找着什么东西。他一会儿看看天空,一会儿看看人们的眼睛,终于明白了自己身在何处。

“你们救上来的女孩,她叫夕落,”他还没有变声,嗓音清脆而甘甜,但很明显地蕴含着一种凶祸预感,“她可能没说自己的名字。她穿着亚麻布裙子,头发是蜂蜜色的,梳着辫子。她可能没说自己的名字,但是你们肯定见过她……”

他不停地问周围的每一个人,他们都很无奈地告诉他:没有。奥尔菲和别人一样,早已猜到了这个男孩不想面对、却又必然将要面对的那个真相是什么;他实在不忍心看到一只纤弱的蚂蚁在巨石压顶之前、妄图寻找石上一丝缝隙时的悲惨情景。故而,就在某个短暂的静默中,他轻柔地拨动了一根琴弦,发出了一个清脆而空灵的音。男孩的目光转向他。

他接着弹出了第二个音,它比第一个音低了八度。

男孩着了魔似地慢慢走向他。

“你多大了?”奥尔菲没有抬头,却以一种接近于琴声的低音来问他。

“十四。”男孩的嘴唇仿佛在不由自主地抽动。

奥尔菲弹出第三个音。它比第一个音低半音。

“我,三十四。”

第四个音。比第三个音低八度。

“你叫什么?”

“莲德。”

第五个音。比第一个音高一个音。

“奥尔菲。”

第六个音。比第五个音低八度。

这个名叫莲德的男孩,脸上出现了困惑的表情,可能他在紧张地凝神思索,又好像多少听懂了什么——或者,他从中找到了自己此刻最需要的……或者,那个陌生人莫名其妙的行为所含有的神秘意义,根本就是他幻想出来的。他站在奥尔菲面前,失了魂似地等着——下一声弦响。

周围的乘客和水手看着这怪诞的一幕——一个活生生的男孩,被鲁特琴的几个音符牢牢抓住,好似行尸走肉——他们隐约觉得,在这种反常的形式中,几乎一定蕴含着某个奇迹,它必然会以一种匪夷所思的智慧来将那看似不可超越的矛盾轻易地解决掉——他们关于神秘事物的一切经验都在如是低语着。他们在等待;或者说,他们在期待。

奥尔菲的手指又放在第一个音的位置上,并奏响了它;然后,是第三个音、第五个音,还有一串他之前没有弹过的音……这一次,就连最为专注于每个音本身的莲德也听出来了:那是一首旋律起伏不大、音色稚嫩而明亮、节奏又有些滞涩的曲子,由琴板上的玫瑰孔里涓涓而出,偶尔地,细微的变化出人意料,在春意盎然的气氛中不时流露出伏于暗处、潜藏在水下的阴影;渐渐地,明媚与欢乐好似眼圈中打转的泪水一般,已然在显露出它原本就是在苦苦支撑的真相——

奥尔菲按住了琴板,余响戛然而止。

“这是你。”他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对男孩说。

然后,他低头,深吸了一口气,将这首曲子降低一个八度,放缓了节奏,又弹了一遍。这一次,晦暗沉重的低音,使得曲子原有的明快色彩消失殆尽:它虽然在讲述同一个故事,每一个字却都蒙上了岁月的阴翳。一开始,情绪已然跌入最深的幽谷,好似荆棘丛与尘埃中爬动的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野兽,随时预备着鲜血流尽,永远合上双眼。可是,那旋律正准备沉入更低的几个音时,忽然落空——那羊肠的细弦不能调得更松了。奥尔菲仿佛别有意味地停了片刻,发出一声深沉的叹息,而后往上移了调,继续演奏起来:一束阳光照进了荆丛,那野兽的脊背开始起伏……

奥尔菲再次按住琴板,抬起头来。

“我知道了,”男孩的嗓音仿佛一条掉进泥浆里的鱼,“这是你。”

奥尔菲满意地微微翘起了嘴角。但有一件事还是出乎他的意料:男孩的眼睛里并没有泪光。


其实早在那一刻,奥尔菲就应该想到事情会如此发展,只是他被过分的自信蒙蔽了双眼:第二天早上,那个被安排在船尾一个单独舱室里的沉默寡言的男孩,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几乎可以肯定,他在夜里无人注意的时候,离开船舱,登上甲板,扶着冰冷的栏杆,决然地闭上眼睛,投向了黑暗的水面。

他大概是早就打定主意要这么做,所以他没有心思去回答别人的问话,更没有兴趣认真享用他最后一顿晚餐——尽管那一份包括有鲜嫩的煎鱼和葡萄干蛋糕的美餐,大概是他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因为那个社会的和肉体的他,一旦熄灭了灵魂之火,就彻底没有了积累与蓬勃的动力,只等待着溃灭与萎败;生活的惯性令他感到彻骨的疲累,他的肉体只怕将要比他腹中的食物更早地腐烂,他只希望赶快达到虚无——或者以至高的勇气冲破虚无的假象,收获那令他惊喜的真实。

不过,虽然对于同船的那些为他的悲惨经历和结局而哀叹、垂泪的人们来说,他和他们的遭遇已然成为彻底的过去,但对于奥尔菲而言,这种遭遇才真正开始:男孩舱室的桌子上有一个油布包裹,里面是一个用羊皮装订起来的纸草簿册,像是商店用的账目本。这种纸草是维诺城当地独有的名贵纸张,像莲德这样的穷孩子一定是用不起的。簿册的封皮上,有一行用桌上的笔墨写成的、歪歪扭扭却留迹很深的字:

这是维诺城的莲德和夕落的共同财产。它现在属于奥尔菲——他们的朋友。

一位年老的洗衣妇最先发现莲德的失踪。奥尔菲从她那干裂的手中接过这份遗赠时,他很奇怪为什么在那行留书中“维诺城的”几个字被描得很重——它显然不是最重要的信息,却比别的部分都更加显眼。但这种不太合时宜的想法马上就被沉重而杂乱的心情给抹掉了。他翻开第一页,是一幅画:一条小船漂流在……城市的河道里,船上有两个人,很小,没有画出面容,但能看得出,他们在仰望天空;天上有东西在闪烁,灿烂得好似星光,却又不是,而是像……横跨河流两岸的、浑身挂满银色玻璃灯的巨人?还是被整个举向夜空的、灯火通明的城市?奥尔菲不能确定,这张充满想象力的、奇特的画作,究竟在试图描摹一种什么样的……幻景,还是现实?

他翻开第二页:那是一段不到四小节的乐谱,可是完全能够演奏。奥尔菲激动地抱过琴来,一丝不苟地将那段旋律复原在自己的指端……他陶醉了。他本能地觉得,它应该属于童声女高音的合唱;他甚至都听到她们的歌声近在他的耳畔、却又远在大海之岸,还有一支音色如潮水般的乐队为她们伴奏。那歌声轻盈、欢快,好似希望之海上闪耀的涟漪,不含一缕悲哀,纯粹是无边的喜悦。

这个男孩到底经历过什么?答案也许就藏在后面。不断加深的疑惑,促使奥尔菲稳住自己颤抖的手,翻到了第三页。他看到了密密麻麻的文字——不错,这正是莲德的笔迹:

我的门前有一条河……

突然,奥尔菲紧闭双眼,“啪”地一声合上了扉页。他的头脑中猛地浮现出男孩在幽暗深海里窒息、浮肿、发白、腐烂的景象;而在海底的另一个角落里,躺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女孩,她早就被鱼群撕扯得只剩下骨头,还有千疮百孔的亚麻布连衣裙,和悠然漂散在水中的蜜色头发——只是,再也没有谁会将它们编成可爱的发辫了。

然后,他拨动琴弦,唱起了这样一首歌:

倘若在世界的某处,

有一座早逝者的乐园:

芬芳的空气里飘满,

被骤雨打落的花瓣;

相爱的伴侣们醒来,

重圆他们碎裂的吻;

孤独的人儿也睁开眼,

总有仙女或仙童在畔,

只要伊的灵魂醇美甘甜,

自会有神仙把伊爱恋。


倘若在世界的某处,

有一座早逝者的乐园:

葱绿的枝头上落满,

被恶鹰叼啄的雏燕;

明慧的天才们醒来,

再举起真与美的杯盏;

笨拙的孩子也睁开眼,

至善的珍珠就滚落双脸;

他们携手去造起巨塔通天,

从此死神不再降临人间。

……

不久之前,他向同船的一位维诺城神父学习了这首歌——它不是正统的宗教歌曲,而是黎波底旧教的音乐风格和维诺城当地民歌结合的产物。奥尔菲那朗诵般的行腔,将它演绎得不再那么清灵、高渺,他的嗓音仿佛一个人赤脚在烧红的火炭上行走——他不断地被残忍的真相烫出眼泪,却只能靠白日梦幻来麻醉自己、挨过这段路途。奥尔菲用这种方式,对葬身海底的一对年轻的爱侣表示哀悼,同时也是为了冲淡自己可怕的幻觉——他做到了。

于是,他登上甲板,靠着栏杆坐了下来,将莲德和夕落的笔记放到自己的膝上,在湿润的海风里第二次打开了它。醉人的空气和明媚的阳光,让他的灵魂随着目光沉入一行行黑蓝色的墨迹里……


我的门前有一条河,它没有像阿碧河那么宽,也没有拉克利玛河那么干净,但在我看来,却是最美丽的河。我们的城邦维诺城,就建在河的两岸。岸上砌了长长的、结实的石头堤坝,河上也建了许多著名的桥——这些都是我出生以前的事了。东面不远处就是大海,我有的时候还能在城外的浅滩上看见几条洄游的鱼,它们不小心跳到了岸上,结果给旱死了。虽然我有鱼竿,可我宁愿去捡那些死掉的鱼,拿回去当晚餐。

我一个人住在南部区靠河的房子里。房子是姑妈留给我的,她在几年前的一个冬天病死了。她和邻居的关系很不好,人们都认为她是个女巫,但我认为她用魔药锅熬得咕嘟作响的东西,不过是很难吃的菜粥。她还活着的时候,我常常熬鱼汤给她喝,也许是被鱼刺卡进了喉咙,她一直没日没夜地咳嗽,直到把血都咳光了为止。他们把她埋进了城南端的墓园里。我想她的灵魂一定很高兴,因为她总是对我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死后能有一块墓地;但如果我死了,我可不愿意埋在那里,因为墓园里埋的都是穷人,据说他们的鬼魂也整天饿肚子,半夜里全都跑出来偷吃过路的人。当时我想,我今后要想办法被埋在北岸富人的墓园里,他们的鬼魂应该会很善良。至少比活着的时候更善良。

我在河对岸的“瓦尔哈拉”餐馆里学徒,这是一家很大的餐馆,来的客人也都是贵族或有钱人。它和我家只隔着一座桥。晚上睡觉之前,我还能躺在床上看见它楼顶上长明的灯火。我的师傅弗拉基是瓦尔哈拉的老板,他一直想把我的房子弄到手,甚至答应给我整整五十块金币要买下它,但我知道,他从我手里再把金币拿回去,比拿走一栋房子容易得多。最初,我并不是跟着他学徒,而是跟一个叫“黑嘴”的老家伙,他经常用酒壶砸我的脑袋,还把生肉和土豆往我脸上丢,每次喝醉了酒都要把我打得遍体鳞伤,还莫明其妙地管我叫“荡妇”;当时,我的姑妈还活着,我哭着请求她念一个恶咒,让我的师傅一出门就被青色皮肤的水妖拽进河里淹死,可她只是一个劲地摸我的脑袋和后背,嘴唇却动也不动。

有一天晚上,餐馆的一个服务生就在门前的街道上被马车撞死了,我被弗拉基选去临时顶替他。我穿上黑红相间的硬制服,小心翼翼地端了一盘还在吱吱冒油的、香气扑鼻的烤牛肉,头也不敢抬地走进灯火辉煌的餐厅。我听到那些有钱的人们在愉快地谈话,却一个词都听不懂。大厅里弥漫着香水的气味,加上四壁和餐桌上耀眼的烛光,叫我差点晕倒在软软的地毯上。但那一次,弗拉基亲自在前面给我引路。我跟他一直来到二楼的一个包间里,有两个侍童关上门,我才敢抬头看一眼。铺着紫色桌布的餐桌前只坐着一个女人,她穿了一件深绿的长裙,肩膀和上半个胸脯都露在外面,头发堆成一个难看的螺蛳形状,眼睛很大,齐整的白牙咬着上嘴唇,嘴唇红得要滴下血来。弗拉基在她面前鞠了不止一个躬,说了一大串上层社会的话,我就猜想她一定是个显贵的大人物。她长得很漂亮,却给我很坏的预感,尤其是她打量我的眼神,就像我打量盘子里那片烤肉一样。

弗拉基介绍他的招牌菜时,说话中开始夹杂着我能听懂的词语了,但那个女人对他仿佛有点不耐烦,他刚一停顿,她就挥挥手让他离开。弗拉基那张阔脸上一半是络腮的红胡子,另一半就是快要挤不下的谄笑,一双牛眼硬是眯成了两条细缝。他鞠躬离开之前,偷偷朝我抬了抬眉毛,笑容还没有完全消褪,或者是剩下了真的欢喜。屋里只留下我和那个绿衣的贵妇人。她抬起胳膊招呼我靠近她;我却不由得往后退去。她微笑着,温柔地跟我说着什么,但她马上就发觉我听不明白。

“来。”她说,“到我身边来。”这两句,也许是她在说穷人的语言,或者两种语言在此处没什么差别。

我深吸了一口气:贵妇人的香水味,还有……烤肉的气味,钻进了我的鼻孔。空空的肚子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她出声地笑了。

“饿了吧。”她的声音仿佛用舌尖弹出的琴声,“这都是你的。”

她的长指甲碰了碰那白银的刀叉,发出轻微的铮铮之音。

我的目光没有离开过那片牛肉,唯一的念头就是,再不吃它就要凉了。我咽了一口涎水,听她这么说,就鼓起勇气一步迈到桌旁,抓起肉来就往嘴里塞。我只顾着快乐地咀嚼,没注意到她的胳膊已经在抚摸我的脊背……我的姑妈也常常这样抚摸我,但这个女人的手却让我一阵阵地打寒颤。

贵人们的饭量太小了。片刻之后,我已经在舔手指,它们沾满了我以前几乎从没有尝过的熟的牛油。可是那女人突然抓住我的两只手,往她的肩膀和脖颈上按去。我吓得直撤手,她却牢牢地制住它们,强迫它们紧贴在她温暖的皮肤上,来回磨蹭,把剩下的油渍全都蹭了上去。

“用嘴唇帮我弄干净。”她的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但眼神有点迷乱。

我紧张地站在她的臂弯里,小腿和胳膊都麻木了;我只是低头看着她,却忘记了这样一点都不礼貌,因为从上面看她,她好像没有穿着任何衣服一样。可是,她的眼神只是乱了一小会儿,就重新变得坚定、沉稳得吓人。

“照我说的做,要不然……”她往上瞟着我,“我就说你偷了我的东西。”说着,她把左手上亮晶晶的戒指摘下来,顺着自己的胸脯丢进衣服里。

我只好哆哆嗦嗦地弯下腰,亲她的脖子,同时忍着不流下泪来。她的手在摸我的胸口,并且不停地往下摸,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我只是紧张得一阵肚疼。

“别害怕,我的小奶牛,啊?”她可恶地笑着,那张冒着热气的嘴就在我耳朵旁边挂着。我大概早就忘了自己要做什么,只是闭着眼睛弯着腰,像个傻子一样发愣,心里只是想,其实她说起下流话来,比大街上的野孩子们还要清楚。

“喂,你看到我的戒指了吗?快帮我找到它……”

……

自那天以后,我就成了弗拉基的学徒。弗拉基并不是个坏人,至少他对我并不坏,他甚至都没有克扣那个女人每个礼拜给我的额外赏钱。虽然我知道他一定是得到了更大的好处。我的工作并不比从前更轻松,但至少不怎么挨打了。此外,我必须每隔几天去见那个女人一次——他们管她叫“喀耳刻夫人”。她有时候来瓦尔哈拉,有时候就在家里。她的家在河中央的一个岛上。站在比弗罗斯特桥(就是我的房子通往瓦尔哈拉的那座桥)上向西望,右岸的银行、成衣店、珠宝店的灯火整夜不熄,好像黑夜从来不会降临;左岸是墓碑一样林立的、酒厂工人们的居住区,即便是白天也一片灰暗;中间就是喀耳刻夫人的小岛,岛上种满了高大的橡树,她住的“橡树宫”就建在树林里面,只不过它没有议会宫那样高高的圆顶,所以隐没在其中几乎看不见。

瓦尔哈拉门前那条沿河大道叫思莱普尼道,它的意思就是跑得像风一样快的马。我经常坐着喀耳刻夫人派来的马车,沿着这条路去橡树宫。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一个秋天的黄昏,弗拉基师傅给我换上红色绸布的衣服和牛皮短靴,把我送上马车。当时,我已经累得哪怕站着不动都能睡着了,但雨后的凉风穿过马车的门窗,吹得我一下子清醒起来。我清楚地记得那种感觉:窗外的灯光连成一片,湿润的空气带着一丝酒甜味,马车里清洁而且凉爽,我的衣领就像橱窗里摆着的那些玩偶士兵的衣领一样高高翘起,挡在嘴前,散发着洗衣服用的海盐的气味。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玩偶——被洗得干干净净,装上马车送到买主那里去。一路上,我身上感觉越舒服,心里就越是难受,直到马车下了桥,停在橡树宫的院门前,我看到浸在雨水里的枯叶铺满了宽阔的半圆形台阶,就禁不住流起了眼泪。但它们很快就止住了。

橡树宫里还住着十几个像我这样大的男孩,他们中有几个我认识,一个是孤儿,还有一个是喷泉酒馆服务生的儿子。他们都被打扮得很漂亮,但过得很不好,在喀耳刻夫人不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就被管家在脖子上套了项圈,带回到花园尽头的那间只有一个窗户的房子里,只有在夜里才能排着队出来吹吹风。无论天气多冷,他们每天都必须在树林中的一个水潭里清洗身体,如果水潭冻上了,他们就用雪来互相擦洗。他们一天之中很少吃饭,管家只给他们不至于饿死的量。如果有哪个孩子死掉了(虽然这种事反而很少会发生,我只看见过一次),很快就会有新的孩子补充进来;我曾经偷偷地问过其中一个孩子——喀耳刻夫人本来是严格禁止我们互相说话的——他们说,自己都是自愿来的,如果不来这里可能很快就会死掉,因为孤儿院里总是一阵阵地流行瘟疫,况且他们都不愿意收太多的孩子,总是找借口把新来的孩子赶出去。橡树宫的男孩如果得了病,很快就会得到医治,而且他们偶尔还能吃一顿饱饭——只要赶上喀耳刻夫人在宴席上的慷慨赏赐的话。这些男孩们其实都享有来去的自由,但谁也不愿意离开,因为他们根本无处可去。

男孩之间都不被允许互相说太多的话,而且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并不好,因为夫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一个表现最好的男孩奖励一顿饱餐,表现最不好的男孩却有被赶走的危险。因此他们争着表现自己——表现得顺从、乖巧、殷勤,想办法让她讨厌别的男孩。喀耳刻夫人的欲望在他们的挑动下,变得一天比一天更难以满足;也正因为此,男孩们之间的争斗也越来越激烈;这又反过来培植着她那吓人的欲望。她让男孩们伺候她洗澡;我也经常参与这样的事。她的浴室里热气腾腾的,蒸得我们几个人头脑发昏,有的男孩因为饿着肚子,实在受不了这种闷热,只好扶着墙勉强站着。我们要给她的全身都涂上最好的油膏,还要仔细地完成她的其它吩咐。

我们并不是像别人想象的那样满足她的要求。她一方面有可怕的欲望,另一方面,在行为上,她又是洁净的——或者说,她犯罪的方式和别人很不一样。这要从北岸流行的信仰说起。富人们信仰的神和我们不同;南边圣婚广场的教堂里只供着一个神,而北边的赫非神庙里却供着好多个神,其中有一个就是尼潘涩,她的画像总是一个长发披散的、出浴的胖女人,但大部分时间里她只是表现为她的神圣植物,就是像一个带着圆盖的、长长的紫色灯笼或口袋一样的尼潘涩草——不过,神庙里供奉的也只是它的浮雕,只有喀耳刻夫人有一株真的。她为它在浴室深处设了一个花坛。和那尊神仙掌管的领域相对应的是,尼潘涩草并不像别的植物一样需要水——事实上,它需要男孩们来灌溉。因此我们除了要取悦她,更重要的是要奉献她的偶像。我们必须让自己足够充实,来浇灌那只永远填不满的口袋——而喀耳刻夫人本人,对待她的偶像比对待她自己还要尽心,她的欲望已经不能够直接地被满足,她看着尼潘涩草的生长、蕃盛,这差不多就是她满足欲望的唯一方式。她让我们抚摸她,或者做其它的事,但最后,她必须把一切都献给它——否则,她根本不能停下来。

我们都讨厌她的植物,害怕它,哪怕做梦都能梦到它。它一直在吞食我们的生命。我们在那里,没有别的用处,除了用自己来浇灌它。喀耳刻夫人至少还把我们当做活物来看待,但它的植物大概从没这么想过——因为它根本就不会思想;它只是一株植物,一株得到越多的养料、就越是频繁地需要滋养的植物。我们在喂养一个越来越贪吃的怪兽;我们明知道,如果我们不去喂它,它就要饿死;可我们又知道,只要我们不去喂它,我们就会比它更快地饿死,而它则会从别的地方得到养分,继续蕃盛——因为“我们”不是一个人,不仅不会一起用停止喂养来威胁它,并且还被迫为了不至饿死而互相争斗,“我们”永远都是分裂、绝望的,而它最终的养料正是我们的分裂和绝望。


那丑 于 2023-12-3 10:02 补充以下内容

和那些男孩相比,我的地位有点特殊,至于说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没有什么深层的原因,大概只是由于喀耳刻夫人的一时兴趣。她甚至把我送到很有名的大诗人丢卡里翁先生那里去学习读写。丢先生的房子建在橡树宫上游的一个小岛上,有一座又窄又长的石桥和北岸相连,通往满是高级旅馆和咖啡馆的剧院后街。他的住宅很大,但是被数不清的书和图卷塞满了,我每次都要顺着平缓而漫长的旋梯上到二楼,从一排排摇摇欲堕的书架后面找到他的桌子,他往往就坐在后面的沙发里。他背后是像圣婚广场教堂那样的三条落地式窗子,也都有彩色的玻璃画:左边画着一个裸体的胖女人的侧影,她手捧一个红盒子,有好多紫色或黑色的、长翅膀的小恶魔正在从里面钻出来,扑向背景中五颜六色的城市;中间是黑蓝的洪水,水面上是一条白色小船,船里坐着一男一女,他们一齐望向背景里积雪的山峰;右边是褐色的大地、被水冲断的死木,上一幅画面中的男人站在光秃秃的大地上,用左手的袍袖挡住脸,右手往身后抛了一块石头

我对这些记得很清楚,因为我第一次进到他书房里时,他正在专心地伏案写字,根本没注意到我的到来——我就在那几乎充满整个屋子的、羽毛笔尖的吱吱声中,满怀敬畏地静静看着这些图案;它们的模糊的影子投在丢先生和他巨大的书桌上,为先生本人的形象也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他总是穿着一身暗黄色的旧长袍,永远把笔纸和墨水带在身边,就连去茅厕的时候也不例外;浅灰色的头发束在脑后,下巴上总是生满长短不齐的胡子茬,像是用最钝的刀片粗略地刮过;他的鼻子像是锃亮的黄铜钟摆,眼睛却很小,还覆盖着两片厚厚的眼镜——在他说话的时候,我也根本看不清他的眼神;他有一点外地口音,可如果仔细听,就能发现其中还有一些南城特有的土腔土调,这让我对他的籍贯一度感到困惑不已,却也一直不敢问;让我同样困惑的是他的年纪,因为我从前在瓦尔哈拉的沙龙里听说过他——他真的只有不到三十岁吗?

我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丢先生会对我——一个素不相识的穷孩子——有那么深的、那么强烈的愧疚。这种愧疚绝不是假装出来的。其实他做我的老师,简直就像用整个大海去浸湿一片树叶,可是他依旧非常认真,为了让我明白一个词的用法,他能够耐着性子在十几本书里翻找例证。我通常搬一张椅子坐在他对面,在我背书的时候,他偶尔会站起来,背着手在我身后走来走去,或者拍拍我的肩膀,语气沉重而又莫名其妙地说这么一句话:

“相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保证。”

和弗拉基师傅不一样,丢先生从不会揪我的头发,不会踢我,甚至不会骂我,而且只要我出于习惯、并且也是由于尊敬,而为他做一点小事,比方说打扫地面、更换蜡烛之类的,他一看见,就会像被马蜂蛰了似地反应过度——立刻制止我,然后声音颤抖、口气温柔地请我回到椅子上去:

“孩子,我不需要你做什么……你做得已经太多了。我不能忍心让你在我的屋子里,做自己讨厌的劳动。”

有的时候,他甚至说:

“你不是谁的仆人,更不是奴隶,孩子,这座城邦有一部分属于你。我在为你们争取应得的东西——为了赎我的罪。”

他这样说话,让我既糊涂,又有点害怕——直到现在,我都毫不清楚他到底犯了什么罪过。在我的眼里,他是个叫人没有理由不去敬爱的人;虽然我很少敢于主动地和他说话。

“我把我的武器交给你。你今后可以自己使用它。”

他也经常这么说。我当然没有从他手里拿到过一把刀或者长矛,不过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听得懂、写得来那些在瓦尔哈拉里聚会的大人们的语言了——丢先生说,它来自西边的雷伯勒城。一提到这座城市,他就由内而外地散发着陶醉的喜悦,就好像想起了他热恋中的爱人一样:有时候,他也许带着满足的回忆而沉默,可是他的眼前明明就清晰地浮现着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节,只不过,他不愿和我分享。如果我打断他的回忆,他则会马上回复到往日铁青的愁容,说,他虽然忘不了自己在其中度过学生岁月的雷伯勒城,但她毕竟好像一个吸血鬼,在吸食着我们自己的城邦那暗红的血液,让后者因缺乏营养而跛行。他要趁着她在忘乎所以地吸血的时候,不声不响地从她的乳房里窃取她强大的秘密,把这宝贵的乳汁滴进维诺婴儿那因痛苦而张大的嘴里——哪怕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用乳汁喂养了一个强大的敌手,那也为时晚矣。

虽然,他没有告诉我这乳汁究竟是指什么……大概是一种我理解不了的东西。

我跟丢先生不间断地学习了两年,而我每次都把自己学到的东西再一字不差地教给夕落,很快地,我们俩能够一起磕磕绊绊地读下一本小说来,并且能很熟练地用南城和北城的两种文字给对方写留言条了。我最后一次看见丢先生时,根本没有想到要和他永别(他大概也一样)。一如往常,我带着他送给我的几本书,在黄昏的微光里独自走下旋梯——他从来不到屋外去迎接或送别客人,无论是谁;他的屋门和院门也不常上锁——我离开他时,他正在为即将到来的夜晚点起微弱的灯火,这可能是他漆黑的大宅中唯一的光亮。


给所有可能看到我们笔记的人:我是夕落。你们看到了吗?这是我第一次和我没见过的人说话,感觉就像巫师用法术跟鬼魂对话一样。不过没关系,我们两个都是比巫师更遭人讨厌的坏孩子;所以,如果谁想在我俩活着的时候把我俩分开,我就会捂着肚子痛痛快快地笑话他一顿。

我妈在刑场旁边的医院里生的我。我生下来后看见的第一个东西,就是圣婚广场里黑黢黢的绞刑台。在我之前,我爹妈有过一个男孩,他七岁起就和他们一起到酒厂做工,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就死了。他们俩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没有时间、没有力气再生孩子,可当时酒业行会鼓励工人生小孩,每多生一个小孩,在小孩七岁生日那天就能多拿到一整年的报酬。他们就为了这个,很不情愿地又睡在同一张床上,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弄一个小孩出来,结果两个人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他们到了酒厂,工头扣了他们每人一个月的工钱。我爹一想,这样两人都得饿死,所以他就先跳河死了。我妈不知道怎么就捡了条命,最后还把我生了下来。她一直说我是魔鬼投胎,因为我的缘故,她在不能工作的时候,只好向同样穷得要命的邻居讨饭吃。我七岁那年,我妈还真从工头那儿领了一年的报酬,只不过听说酒厂亏损,报酬也比以前少得多。

我妈从来不打我,因为我五岁就开始给人洗衣服挣钱,她怕我受伤不能干活,或者逃跑;可是她从来没停止说我的坏话。她想说服我相信自己真的是个魔鬼。她说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一看见神父头上戴的花环就吓得嚎叫不止,那声音不像孩子、而像是乌鸦发出的;她还说我吃奶的时候,凶恶得就像秃鹫在撕扯腐肉;最后她说,我必须得全心全意地做好事,赎我的罪,这样才有可能得到原谅——总的来说,就是要拚着命挣钱养活她。她满嘴的赎罪呀、净化呀、天国呀,可是她一次教堂也没去过,而且只要自己在床头作起祷告来,就是和神说我的坏话;其实她根本不信神;这些话全都是说给我听的。

她以前在酒厂只做一种活。它也只有一个动作,就是和另外三个人一起抬起一根坠着装满石头的布袋的木杠,它连着压榨葡萄用的圆桶,等别的工人往桶里倒满葡萄后,他们慢慢地放下木杠,暗红色的葡萄汁就由顺着长长的水槽流出来,最后流到什么地方去了,他们都不关心;他们只知道每天足够多地重复这个动作,晚上收工的时候就能拿到一个铜板,这是累得丢了魂的身体和饿得穿了孔的肚子唯一的指望。我妈这么多年重复这一个动作,除了和她一起操作机器的人换了好几个之外,她没经历过什么变化——哦对了,后来酒厂里换了一批新的压榨机,所用的人也从五个减成了三个,失业的那两个人约了另外几个同样遭遇的人,半夜里溜进酒厂,用斧头砍坏了好几架机器。别的酒厂也发生过怪事,不过不是砸机器,而是砸人。四个人都为了争取自己留下,在酒厂门口用石头殴斗,结果有一个人断了一根手指,一个人断了腿,最后,留下的是断手指的和砸断他手指的人,断腿的被解雇了,砸断他腿的进了监狱;这样处理的原因大概是——据我妈说——断一根手指根本不影响工作。换了新机器后,我妈当时还觉得挺高兴,因为酒厂里一下子减了不少人,而且新机器用起来也比旧机器快多了,他们留下的人就应该涨不少工钱,可实际上半个铜板都没有涨。他们有时候互相争斗,但不是为了争夺更好的生活,而是为了抢着活下去;酒厂的老板们不可能在他们足够活下去、而且每天都有力气来做工的情况下,还给他们涨工钱——永远不可能,除非他们疯了。

在她死之前,她一直活着。除了这句话,我实在没法用别的办法来描述她。她每天的生活除了举起杠子、放下杠子,就是吃和睡,这些事不用脑子都能完成,只有不停地换用新的语气和修辞来诅咒我,才能让她活动活动自己的思想。但是这并不怨她自己。她不去教堂,是因为她没有捐给神父和唱诗班的香火钱;她不去看广场上免费的神秘剧,是因为她一天里腾不出半个小时的空闲时间,而且每一天都和前一天完全一样;她不去自己做小买卖,是因为除非我们家几个月不吃不喝、否则她根本攒不下一块钱来当做本钱;她让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都讨厌她,没完没了地抱怨自己身边的所有东西,那是因为她知道自己并不是陷进了一时的霉运里,而是掉进了几代都难翻身的、看不到边的沼泽里。她活着对谁都没有好处,甚至对她自己都是最大的负担,因为她整个人的全部价值,大概最多就是她做工的天数那么多的铜板——我还没减去她自己吃掉的部分,不然就什么都剩不下了。她对于她周围的人来说,等于零;对于她自己来说,等于零;只有她的老板知道她实际上价值多少,最起码他(也可能是她)知道一个总数,但那也只是个数字,永远没法变成活的东西了。她用那种像机器一样的劳动,代替了她本来可能的所有生活,用这些本来可能的所有生活,仅仅换来自己的一条活命,天知道这是够本还是赔了。

我妈在我七八岁的时候,下半身突然不能动换了,而且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又得上一种喘不上气的病。后一种病可能跟她糟糕的脾气有关系。她经常无缘无故打翻我端来的粥碗,而且不止一次把罐子里地水偷偷倒光,然后哭号着说我存心要渴死她。她在犯窒息症的时候更可怕,周围所有东西都会被她撕碎、砸烂,嘴里的话也叫人没法想象地牙碜。我知道那不是她在说话,而是占据她身体的魔鬼,可我不知道怎么赶走它们。我请不起大夫,更不敢去找神父,因为——其实,我还是真挺害怕他们头顶上的花圈的。

我妈病了之后,家里就指着我替邻居们洗衣服赚钱了。他们也都是工人,谁能花多少钱在这上面呢?反正我每天早晨总要背着比我自己还沉的一篮子臭衣烂裤,穿过广场,来到东门外码头旁边的浅滩上开始做这倒霉的活计,直到太阳快落山才能收起晾干的衣服;我得把它们尽快送回去,很多人都等着上夜班的时候用——就这样,我一天最多也才能挣到两个铜板,或者(在他们实在拿不出钱的时候)半口袋土豆。每次我离开家门,我妈都说我要扔下她不管了——我甚至觉得,她是真的害怕我会这么做,而不像是在故意找机会撒气。她每每一早醒来就开始在角落里吓人地自言自语,就像一根点燃了的炸药引信一样嘶嘶作响,这包炸药总是在我背起篮子、走上台阶的那一刻炸掉——当然,我也从没看见它真的炸毁过什么东西,除了一遍遍地撕裂她那早已经糙得像家里的木头门槛一样的嗓子之外。

“因为我,你才能活,你可不能忘了!”她没完没了地这么说,口气有时候硬,有时候软,我最怕的是她假装可怜兮兮地说出这类话,好像我就要对她做出什么残忍的事情一样。不错,如果没有她,我根本就享受不到这种“温暖的亲情”和“轻松、甜蜜的生活”,更不用担心自己哪天突然不明不白地死掉。她明知道她的处境会持续几代,但她为了自己能好过一点,还是忍不住要繁衍出替她承受重担的后代来,我不觉得这是出于什么善良的人性。有的工厂生产葡萄酒,有的工厂生产葡萄压榨机,有的工厂生产操作压榨机的工人,还有的工厂生产那些给工人洗衣服的工人,我爹和我妈、以及无数个类似这样的爹妈,一起组成了最后这两类工厂。他们繁衍后代,最后只能增加工人数量,贬低他们每个人的价格,但他们又不能不这么做,因为他们即便不能算是完全的人,至少还算是动物;至于为什么本来自然而然的繁育后代的行为,会变成他们集体自杀的过程,我不知道。

每天去做活,我都会故意绕远一点,不走直通东门的传教者路,而是走人少得多的墓园路。据说那条路上会有饿鬼出来吃人,我不但不害怕,还一直盼望着自己能遇上一个——虽然我好几次以为是饿鬼的家伙,不过是披着破烂斗篷的瘸腿乞丐。我渐渐地非常失望,墓园对我来说也变得越来越无聊:难道这高高的城墙里面,除了我看得见却又无可奈何的这些东西,就什么都没有了吗!我从没听说过我认识的谁被鬼吃了,只有一个神父布道的时候(尽管我害怕,但我偶尔也去教堂,因为他们不收孩子的香火钱)满眼是泪地这样讲:在我们的城邦坐落的地方,其实还有一个隐形的神之城,我们要努力让自己的城邦与那座城邦重合起来,这样,我们所有的罪就都能够赎干净,我们也就再没有痛苦。我当然也想要这种城邦,但我觉得,建设神之城这种事业,指望着所有人的自觉,这根本就是做梦。我们顾不上它,因为我们正忙着争抢活下去的机会;他们则根本不在意它,因为他们不能确定自己在神之城里会活得比现在更好——他们已经没法想象更好的生活了。我从来看不见神之城的一块砖、一片瓦,所以我希望看见它的反面,那就是鬼之城。如果有饿鬼在夜里吃人,那么天顶上一定有神灵要降给它永罚;如果没有饿鬼,也就一定没有神,那么我们就没有希望了。

我记不清是什么时候遇见的莲。我们两家隔着南城区最宽的祺哀罗道,人们都说神圣夫妇就是从这条路登上天国的。小时候我和莲、还有另外几个孩子在一起玩,那时候他的姑母还活着,她是个挺好的人,我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都管她叫老巫婆。可能是因为在所有孩子里面只有我喜欢她,莲逐渐地也就只和我一个人好了。他是我唯一的朋友和爱人,站在他旁边,我看什么东西都没有原来那样刺眼,因为我知道,我只要耐着性子忍受住眼前的一切,最后总能偷出空闲来和他见面,忘掉所有的麻烦事。那些辛苦又恼人的工作、重复而无味的进食、沉重又无梦的睡眠,占去我们生命的绝大多数时间,而这些松散相连的、自由和快乐的瞬间,就好像是一本琐细的账簿里面奇怪地多出来的一篇篇彩色插图,我们只有耐着性子逐页翻过去,才能把这些迷人的插图找全——可是,它们本来就不属于这儿;它们是被一只透明的怪手从一部精彩的故事书里扯下、生硬地贴过来的。

我们通过约会的次数来计算日子。每次看见他穿着那身鲜亮又僵硬的制服跑过来,或者躲在哪片屋檐底下避雨、招呼我赶快过去,我就好像又睁开了一双眼睛——我甚至总是恍惚之间忘了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我并不着急见他,他也不着急见我,因为我们根本不记得上次分别之后、自己都干了些什么;有一次,我俩刚见面不一会儿,就不约而同地都直舔自己干巴巴的嘴唇,片刻之后才都想起来,我俩上次亲嘴不是在一分钟前,而是在上个礼拜日的早晨了。

有一天晚上,我把衣服送回去之后又跑了出来(尽管我妈气得快要把床摇散了)——当然是为了和莲见面。那是他姑母死后我第一次上他家里。他提着一盏灯在门外等我,我笑话他就像个守墓的老头一样——后来又觉得不该这么说。他的房子加上阁楼一共有三层,虽然这里面除了两架楼梯外几乎什么都没有。莲高举着油灯上楼梯的时候,他的袖子滑下来一截,露出他被火光照得通红的小胳膊。我盯着它看了好长时间,突然觉得有点喘不上气来——我想看他别的地方,他不穿衣服的整个身体。上楼之后,我让他放下油灯,等不及地搂住他的脖子、狠狠地亲了他的脸。我不愿意放开他,他浑身哆嗦着,问我到底怎么了。我说我想脱掉他的衣服。

“可我……就剩这一件儿了。”他抓起自己衣服的下摆,一脸糊涂地问我。哦,莲,你可爱得快要让我发疯了。不过我马上知道,你是故意的。

因为你说,你要我所有的衣服来换。你……嗯,我是说莲,他等我答应了之后,立刻脱下自己的衣服。他光溜溜的肩膀就像教堂里烛光下的浮雕一样,叫我真想一口咬下半个来。我也在摸摸索索地脱自己的衣服,可没等我解开扣子,他就走过来紧紧抱住我。他身上凉得怕人。他哭了。好像没什么来由地,我也哭了。

窗外就是祺哀罗道,我透过浑浊的玻璃能看见对面好像一堆堆冒烟的黑炭似的工人宿舍,它们连成一片,沿着河岸绕过阴森的橡树岛,直堆到十角广场那座雅苦巨像的脚底下。神圣新郎雅苦原来就是酿酒工人——这座城里最伟大、最纯洁、最幸福的男青年,不是马车夫,不是铁匠,不是渔民,而是酿酒工人;他左手火炬的蓝色焰苗在冰凉的月亮下面扑簌簌地抖动,照得广场周围的房子鬼影憧憧的。我擦擦自己的脸,感觉一股冷风透过窗缝迎面吹过来。

“莲!”我的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小声叫他,“莲!”

“不。”他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吓坏了似的,轻轻地推开我,“不行。”

我抓起他的衣服,给他披上。他感激地我住我的两只手。

“我知道,”我说,“如果我们……”

“对。”他低下头不敢看我。

我想起了神父们反复念叨的一条诫律:“婚前不可同床而眠。”他们说得蛮有道理,但我想这么说就更准确:把小孩生在地狱里,才应是最大的罪过。因为一个人从来都不存在,要比他或者她非要带着对死的恐惧而挣扎地活下去、却最后仍然难逃一死——要好得多。

我捧起他的脸,让我俩都能看见对方的眼睛。我们是自由的,我们能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可是,我们突然都不那么想了。在最没有约束的时候,我们俩却当了一回清白的圣徒。

莲第一次上我家去之前,我警告过他不能指望会受到什么良好的接待。果然,我妈一看见他就和看见魔王现身了一样,开始歇斯底里地大叫。发觉我的不理不睬和莲的不知所措之后,她又换了一副态度,变成好像我们拿刀指着她似的那种模样,将两个肩膀耸起,胳膊缩在胸前,说话时半闭着眼睛,像是渴得奄奄一息,其实一直从眯缝里观察动静……哦,我见得太多了。她看得出莲就是我的爱人,就用她发肿的嗓子细腔细调、拐弯抹角地说着恋爱和结婚的坏处与恶处,表面上是和我说话,实际是说给我们两个人听的——她的语气还真像个神父在布道,尤其是在她要表达的主要想法和我的容忍限度发生矛盾的时候、那种小心翼翼地避开可能的冲突的难缠的妥协劲头:

“结婚是自私的,所有的婚姻都该受诅咒,我的女儿,你知道我在说什么——我说的是阿汰和雅苦的婚姻,就是那个被糊涂的老百姓和狡猾的牧师赞颂为神圣的婚姻。我躺在自己家里说他们的不是,我不怕他们从天国跳下来找我的麻烦,因为他们再也顾不了凡人世界的任何事了……谁结了婚都是这样,尤其是那些为了恋爱才结婚的人,他们一戴上花环,就忘了自己是谁生下来的,是谁养大的,不管有什么责任,先紧着自己恋爱的那点事。人们不知道人生下来就是为了受苦,只有把罪孽赎干净了才能进入天国,因为他们看见了阿汰和雅苦因为结婚就进了天国,可是,没有人再像他们一样,他们不过给别人立了一个坏榜样,他们蒙骗了神,他们就是最奸诈的魔鬼……他们进了天国就再也不回来,把自己的家乡留在地狱里……哦,乖女儿,我怎么可能是在说你呢?我是在劝你不要再去听那些鬼话连篇的布道,他们都在骗人,他们说是神圣婚姻赶走了大瘟疫,可是我见过的那些婚姻,对他们身边的人没有任何好处,那些做梦都想结婚的年轻人,一个个都是忘恩负义的畜生、杂种。女孩以为自己有了靠山,就一夜之间造了反,变成她爹妈的女祖宗;男孩觉得自己当了主人,就像公狗一样开始撒尿划地盘,伸手动脚一下子老了五十岁,那股劲头像是要和他爸爸称兄道弟了。再有良心的年轻人都禁不住一次结婚,自己有了家,就要跟亲爹亲妈、兄弟姐妹算一笔帐,如果算差了、吃了亏,恐怕连新家都保不住。结婚以后,为了自己快活而生出一大堆小孩来,然后亲眼看着他们挣扎度日,或者冻死、饿死、流浪街头,如果有一两个勉强长大了,就用他们养自己的老,还告诉他们说,自己生下他们、抚养他们,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恩惠,他们不能不去回报。这就是彻头彻尾自私的婚姻,尤其是在地狱一样的城市里,这种自私连半点掩饰都没有……你不要在意,闺女啊,当妈的怎么能说自己的女儿呢?还是在客人面前?哎呦,小伙子啊,你看你多漂亮,多健康,你看看我,我这样,如果我哪天突然不说话了,我就是死了,你们呢,还活你们的,活得越来越好……”

余下的时间,她就不停地假装犯病——要么就是真的犯了病;总之她绝不愿意让我和莲德好好待一会儿。

“好闺女,妈妈的背上发麻……好闺女,你帮我捏捏手指头……好闺女,我的胸口闷得慌,哪像你们那么年轻,心跳得比榨汁机还有劲,我的血呢,流出去就再也回不来了……好闺女,你就坐在我旁边,你一走神,妈妈就要没命……”

莲很有礼貌地和她说,我们想要结婚。她没有我预料中的过激反应,可能是觉得自己没法跟两个年轻人明着对抗。

“呃……”她一边咬着牙,一边把眼珠转得跟地上轱辘的一块钱铜板一样,“小伙子,你看见了吧,我闺女根本没时间干别的,因为她的良心还没丢光……哦,你没有家人,是吧?这倒……你用不着伺候谁……你还有一栋房子!”她一听莲德说到他的房子,琢磨了一阵,然后就疯了一样地摇头,“孩子,我知道你们的小算盘。你们想卖了房子,然后逃跑,把我丢在这个看不见太阳的地方,让我渴死、饿死,然后被蛆虫吃干净……想都别想,我的女儿,你没有结婚就永远跑不了,如果你跑了,我就是爬也要爬到教堂去,让神父派人把你们抓回来,绑在火刑柱上烤干你们的血……”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笑了,是我真的想笑,也是我在故意气她。莲德比我懂事得多,他一个劲地请求我妈安静地听他说话,但可以想象这只能让她疯得更厉害。有那么一瞬间我产生了错觉:莲古板和糊涂得叫我差点都不认识他了。不过在我俩离开那栋鬼屋、走在鹅卵石铺的巷道里的时候,他一边擦着额头上亮晶晶的汗珠,一边这么说:

“如果她不是你妈,她可能会爱你。”

哦,真是句混账话!我用一个让他喘不上气的亲吻来狠狠地惩罚了他。

自那以后,我妈好几次想要点火烧房子,但都被我发现了——她那是在吓唬我,因为每次她都伸手去够屋子中央的火盆,而不是举起挂在她床头的那盏油灯,往地下一摔了事:那可就真没救啦!她舍不得摔油灯,因为那是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不过从我记事以来,我妈就一直念叨着自己要点那么一把火;她说,总有一天,她看得见的所有东西都要燃烧起来,她不过是提前把火点着。有的神父也讲过这个说法,他们说在那天,所有不信神的人都要被烧死,剩下的人都会进入天国。不过我并不太害怕,因为我觉得那多半是我死后几百年才会发生的事。

我没想到,那一天提前来了;虽然它不是神带来的。



 



一天早晨,东门关了。门前和门楼上站满了穿着花哨盔甲的大兵,一个军官坐在马上冲他们大声训话。他的帽子上有几尺高的红羽毛,袖子是橘色的,后背有棕色和绿色相间的条纹,像极了广场上演滑稽剧的小丑。周围的人群有的瞪大了眼睛在看新鲜,有的听懂了这些大兵在喊什么,就开始跟旁边的人惊恐地嘀咕起来,不一会儿,所有人都像被火燎到了衣服一样,有的拔腿就往家跑,有的攀在路边的雕像上面朝人们大喊:

“鳍鱼!鳍鱼!他们来啦!”

鳍鱼就是那些能够上岸抢劫的海盗。他们平时人数很少,而且每一伙之间都互相争夺地盘,这次不知道为什么,成百上千的海盗都聚在一起,那些帆上绣着各种各样可怕标志的快船挤满了温河的入海口,黑压压的让人想吐——我爬上瞭望塔刚看见这一切,一个拄着长矛的守兵就抓住我的后领子把我扔下了楼梯,还警告说要我闭上嘴。

从那天起,我经常看得见大兵们在街上巡逻,他们盯着小巷里的每一户人家,比监视城外的海盗还要紧。街道上倒没有大乱,广场周围的集市也每天照开不误,神父们带着唱诗班的男孩女孩、站在马车上到处演讲,让人们不要惊慌,相信神会保佑城墙不被攻破,并且号召男人们参加民兵队伍。可是,他们根本压不住末日的恐怖。一到黄昏,每个人都能闻到一股浓烈的烟火味,虽然谁也不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广场南边的墓园里开始传出哭声,或者发闷的惨叫;能看得见月亮的夜空里渗出了阴天才有的紫红色,长着女人脑袋的怪鸟在远处盘旋。我已经没办法出城去洗衣服,只好从莲德那里先拿了点钱,挨一段日子——虽然我不知道究竟要这样挨多久。

有那么几天我没有见到莲,他后来告诉我说,他的老板把他关了起来。我在他家里和他见面时,看到他明显瘦了很多,嘴角也干得裂开了。我们一起上楼,透过玻璃望向河的北岸,我一边从后面抱住他,一边兴奋地对他说:“你看,鬼城来了。”

“我害怕那火,可它在我梦里还是个火苗的时候,我却没有浇灭它——我甚至偷偷地渴望它着起来。”莲低声念叨着只有我才能听懂的话。

“我也是。”

我闭上眼睛,和他一起想象着同一个画面:大火在蔓延,把沿路的一切都烧成灰,除了那些一无所有的、躲在石头缝里或者把自己埋进潮湿的土地里的老鼠、蚯蚓和草籽;它们在火灾过后还能够继续活着,甚至比以前还要轻松、自在地活着……


我不知道老板弗拉基现在怎么样了,不过我敢肯定,他这一类的人不会太遭殃——因为就像夕落说的那样,即将来临的只是鬼的、而不是神的城邦。

在我看来,弗拉基老板比起和他同类的很多人来,心眼更多,但目光短浅;他的贪财甚至超过了他作为一个商人应有的限度,因为他的餐厅每天都在疯狂赚钱,但他都舍不得拿出一点用于扩大产业,而是全都藏进了自己的秘密金库里。他那类人中间的确有让我十分害怕的,但他不算一个;他用我的地方越多、我越是清楚地了解他,我就越看不起他。所以当那些鳍鱼在城外集结的消息传来、他突然把我带进他办公室的里间并且锁上了门时,我惊得头皮一阵发麻——我还以为他突然生出胆量要杀人了呢:谁知道那个老家伙会为了什么杀掉我,反正我和他互相早就在心里判了对方一万次绞刑了。

说实在的,如果他真的杀了我,我飘走的灵魂也许还会对他另眼相看;但他很快就露出了自己那条夹在狼屁股底下的狗尾巴。他从墙上的柜子深处拿出一摞账目本来——其中有几本至少是几十年前的了——堆在我面前的写字台上,然后用一种半是奉承、半是威胁的语气,让我把他的所有合法财产列一个清单,算出总数来。他私下里不敢用命令的口气跟我说话;这倒不是因为我掌握了他的什么把柄——事实上,他反倒是遵守城邦法律的模范——而是由于别的原因。

“好孩子,”他颤抖的红胡子下面传出一种类似鸭子叫唤的声音,“在算完之前,你最好别离开这儿,我每天给你送一顿美餐来,保准比你在橡树宫吃得还好。记住:哪怕你少算了一块钱,我都要从你的工钱里扣出来……再见。”

他把我锁进了那间没有窗户的屋子里,在那儿,我能看到的唯一的光亮出自字台上的一盏油灯;也许是因为我习惯了这种没来由的虐待(我甚至习惯了被羞辱;还有什么样的虐待比羞辱更甚的呢?)我没有向他提出抗议;他每天晚上从门缝里塞进来的一条小面包,则更让我放心:如果他要杀我,他不会连一块牛肉都不舍得喂我。饥饿并不像一头狮子,而更像一条毒蛇,它的毒液并没有给我造成剧烈的痛苦,却在暗中逐渐侵蚀我的精神;再加上静默、闷热又昏暗的环境:我对眼前的数字完全麻木了。我的脑袋里开始出现一大堆幻象。

我好像来到了丢先生的书房里,他不在那儿,但我看得很清楚的是他座椅背后的玻璃画。三幅画中的人物好像比从前多得多,他们互相想要逃到对方的画面里,最后,所有的人物和景色都溶成了一幅画:那是一株紫色的尼潘涩草,冒着恶心的热气,跟弗拉基的红胡子接吻,最后,它把那团火一样的胡子吞了下去,自己也变红了;而后,它开始吸食、吞噬周围的所有东西,包括土地,包括以太,包括河流,包括房屋,包括街道……那是整座城市,它周围就是整座城市。城墙外面,有一圈熊熊燃烧的烈火,它也想吞食城市,但它被城墙挡住了;尼潘涩草跟烈火抢夺食物,城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陷进它的口中,那些蚂蚁大小的居民无处可逃,有的躲进了房子里,有的则涌向城墙和烈火搏斗,最后被烧死。这时,一朵朵蓝色的云彩聚集在不断缩小的城市上空,在城墙之内降下细雨,淹没了街道、注满了河流,却没有一滴浇到城外的火焰;城市越小,雨云也就越小,但细雨变成了绝望的暴雨,有一对美貌的裸体男女出现在云彩之上,他们拉着对方的手,慈悲地俯瞰云层以下的末日景象,然后接吻。然而,城市还是被尼潘涩草全部吞下。它吞罢后就隐没在水底,这时,大水才开始泛滥滔天,浇灭了火焰,向四周奔涌流散。载着男女的那片云彩变成了一条小船,降落在水面上,突然,一个胖女人从水中探出身来,把船上的女人拽进了水里,男人伸手去捞,却什么都没捞到。这时,大水逐渐退去,远处的山峰显现,男人任凭小船漂向那山峰,搁浅在半山腰,他上了岸,洪水就退尽了,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扔向自己的身后……他等了很长时间,可石头只是石头,并没有变成别的什么东西。他扔了好多次,直到自己累得昏倒在地上,被太阳晒成一具骷髅。

我好像靠在椅背上睡着了;但我的眼睛一直是睁着的,因为我最后看到,那具躺着的骷髅变成了账簿上的一串数字。这时,我听见一阵微弱却清晰的说话声;那不是幻觉——是从门的另一侧传来的。

……

“……我不明白。”其中一个嘶哑而急促的声音正是弗拉基的,“为什么?为什么墨丘利大人只告诉我一个词——‘留下’?”

“因为大人没空解释给你听。”另外一个声音慢条斯理,带着一点嘲讽的味道,还有浓重的雷伯勒口音,“大人很忙,而你则很不重要。”

弗拉基好像是在强压着焦急和气愤,他跌坐进椅子里,大概是在用那五根粗短的指头轮流敲着桌子。

“可是您来了,”弗拉基想要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顺耳一些,但非常失败,“您为什么来我的地方?因为您知道真正重要的是什么。”

一阵金属碰撞的哗啦声。天哪,他一定是把一袋至少几十块金币倒在了桌子上。我仿佛听到同时响起的,还有弗拉基的那颗肥大心脏被撕裂的声音。

可他的贿赂对象笑了。

“粘回你的毛吧,大红狼先生,”那个雷伯勒人高声道,“我不喜欢阴暗的交易,我相信你也不喜欢,尤其是在你明显吃着亏的情况下。”

接下来,很长时间没了声音。我把耳朵贴在门上,却连弗拉基粗重的呼吸声都听不到了——突然,又是雷伯勒人的笑声。

“好吧,”他仿佛对对方的反应感到无趣似地,“我承认,大人之所以不愿意说更多,也是因为有些话不应该由他来说——那和他的身份不相称。不过,作为下人的我也只能点到为止了……你听说过南方一些国家的一种野蛮的游戏没有?哦,那真是很残酷(虽然我从他饶有兴味的语气里可没听出残酷来)。观众围坐在圆形竞技场的看台上,观看场内的一个勇士和猛兽搏斗,直到一方死掉才结束。那些勇士都是走投无路的穷人、罪犯或者流浪汉,但他们只要出现在斗兽场上,就能获得国王般的荣耀。观众为勇士欢呼,为他们请来游吟诗人谱写赞歌;他们不知道下一场自己会战胜还是会牺牲,但他们似乎都觉得,这是他们可选的最好的命运。而观众和斗兽场的老板则丝毫不用担心,圆场里的野兽也绝不会跳上高高的看台把他们抓伤;虽然那些勇士扮演的仍旧是猎杀恶兽的英雄角色,但是,这一切已经变成了一个游戏,一场狂欢,一座把肉体变成黄金的伟大产业。你明白了吗?我想你应该听出了重点在什么地方。”

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清楚地灌进了我的耳朵里。当时,我差不多已经明白他在说什么,但不知道他为何这么说。过了很久,我才听到弗拉基那嘶嘶的声音。

“可是……谁能保证那些鳍鱼不会伤到我?他们可是海盗,从来不听任何人的调遣。”他压着嗓子,不知是无意还是突然想起了隔墙有耳。

“你应该感谢大人的恩典,而不是乱动你那两颗多疑的眼珠。”雷伯勒人轻快地道,仿佛在示意谈话该结束了,“相信我,如果大人想要对付你,他完全可以合法地把你饿死。大人就是你们的守护神,虽然他自己谦虚地否认这一点,虽然……你们全都把他错认为一个凡人。”说道这里,他的语气忽然奇怪地温柔起来。

我猛地一下想起,自己在橡树宫见过他。对,就是那个身穿白色长袍的漂亮的年轻人,他是墨丘利大人的秘书——墨丘利,也就是橡树宫的男主人,喀耳刻夫人的丈夫。

听到雷伯勒人的脚步远去后,我便轻手轻脚地回到椅子里,假装酣睡。不一会儿,弗拉基打开了那道门;他看到我熟睡的样子,就放心地来到字台旁,把一摞摞的账本小心翼翼地搁回到柜子深处,用铁链锁好柜门,然后像个仆人似地站在我身旁,微微躬下腰,用饱含着油烟味的嗓音得意洋洋地叫我:

“少爷,起床啦!”

我猛地睁开眼睛;因为我感觉到了:和他一同进屋的,还有外面自由的夜色和星光。我又活过来了——那一瞬间,甚至连弗拉基那两只黄褐色的、鼓出眼眶的大眼睛,都没有破坏我的好心情。

“先生?对不起,我没有——”我假装惊慌失措地在光溜溜地字台上摸索着。

“没关系,你可以走啦,”弗拉基假装宽容地道,“我放你明天一天的假,好好享受去吧。”

我也许知道他为何这么做;虽然我当时并不愿意往深处想。不过,那一天的假期对我而言实在是难忘。那天早晨,橡树宫的马车又出现在我家门口。我被装扮好了,塞进车里;我注意到,车夫对我的态度已经没有最初那么恭敬了。我一点都打不起精神来,还在车里睡了一觉。下车后,一切照旧,喀耳刻夫人继续指挥着我们完成那些令人厌烦透顶的仪式。各种香水和植物的气味混杂在水汽里,弥漫蒸腾,使得我不小心靠在一根石柱上睡着了。可想而知,夫人的脸色有多难看。她挥一挥手,女仆们就把我带出了浴室,给我粗暴地套上衣服,扔到了院子里。我穿过院子的时候遇见了管家,他冲我无奈地摇摇头,叫我回家去。我都不敢相信:这是我最后一次踏过橡树宫的院门。

我迎着东面刮来的海风,走在沿河的石板路上,一直在流泪。我当然不是留恋自己在橡树宫这几年的生活——这叫什么生活?它更像是一场漫长的、古怪的梦。在那儿,我好像只是在看着周围的一切,但唯独看不见、也感觉不到我自己。没有什么能让我想起并且确信,我还是一个人;这种念头简直是最荒唐的,尽管在别的情况下它似乎再正常不过了。我早就忘记了寒冷、饥饿或者痛楚、恐惧的感觉,它们也早已再难伤害到我——我根本就不在我的身体里,而是在某个……不存在的地方。只有离开喀耳刻夫人的浴室,离开那株永不凋谢的尼潘涩草,我才能回到我自己之中,我才又“是”我自己了,尽管感到精疲力尽,却也能够在流动的阳光和风里得到滋养和休憩。我的眼泪好像我溢出的灵魂,各种叫不上名字的真切感受融化在我的脑壳里,或冰冷或滚烫地奔淌出来……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我的胸口好像一百支军队会战的一片冻湖,只是在惊讶、无奈而又享受地任凭无数莫名其妙的暴力在我不堪一击的身体里猛烈而沉默地抵消殆尽……最后,我倒在路边睡着了;冰凉坚硬的灰石板,在我的印象中,比家里满是蠹洞的床铺还要软和、温暖。

这是南城的沿河大道,很少有飞驰的马车经过,只有慢吞吞的载货的牛车,还有总低着头看路、生怕摔跤的码头工人,所以我直睡到黄昏才醒来,也没发现自己少了条胳膊什么的。我扶着身边的尖木桩站起身,在河面耀眼的反光中回想这些天的经历,并思考今后应该怎么办:我不再是橡树宫的一个玩偶,这同时意味着,我对于弗拉基师傅来说、不再有从前的力量了。他可能把我送回厨房去烧火,或者弄得更惨——也许他早就想这么做,只是没有机会。所以,我决定离开瓦尔哈拉,另谋生路。可我上哪儿去呢?我和夕落所有的财产加起来,根本不够我们逃到外地去,况且她还有个不能动换的母亲……想到这儿,我手上一使劲,狠狠地抓住桩尖,可劲头过大,捏脱了手,同时感到指端的一阵刺痛;我疼得不禁一抬头,才发现自己这半天一直站在什么地方。

尖木桩。我竟然一直没往右边看一眼:那是城邦卫兵的营地,我就站在它的防御工事前面。这样的木桩有好几层,大概是用来阻挡萨梯冲锋的(虽然我从没见过真正的萨梯是什么样),但营地本身并没有围墙,卫兵训练用的广场甚至都没有人站岗守卫。我们都管卫兵叫做“蝴蝶”,那片广场也就被称为“蝴蝶广场”,这部分地是因为东西分布在道路两侧的兵营活像两片蝴蝶翅膀,当然也是因为大兵们虽然数量不算多,但个个都穿得五彩缤纷,列队走在广场上神气昂扬、非常引人注目。不过当时,“蝴蝶”这个比喻对我而言,仿佛有着另一层隐隐约约的、略带着严肃和美好的意味。

就这样,在当天晚上去见过夕落之后,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来到了蝴蝶广场的征兵处。等在那里的人密密麻麻、吵吵嚷嚷,有的和我岁数差不多,也有胡子老长的中年人,有工厂工人的孩子,也有流浪街头的乞丐,和没人照管的老人。他们都显得很兴奋,和我一样。胭脂色的阳光把他们的头发、脸颊、脖子和衣领都染透了,整条街道都浸在这种光彩里。

直到快中午的时候,才轮到我站在报名桌前。桌子后面坐着三个人:穿条纹制服、留着打卷小胡子的军官坐在中间,他一直挺着腰,但头盔上的羽毛已经被太阳晒蔫了;戴鸭舌帽、一身灰衣的会计或者书记官在左边,他正在低着头不耐烦地整理桌上一厚摞羊皮纸,指头上还沾着暗红色的蜡;军官右边是一身白袍的、胖墩墩的教堂执事,光亮的脑袋上戴着天蓝色的花环,脸上挂着笑容。书记官详细地问了我的各种情况,尤其是财产情况,然后他擦了擦手上的蜡迹,抽出一张写有蓝墨水字的羊皮纸,在我眼前晃了一下,就准备读出来。

“我认识字!”我脱口而出,并伸出手去。他不耐烦地抬了一下眼皮,又把目光移回到纸面上,好像什么都没听到。

“先生,我可以自己看。”我第二次提醒他;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在这件事上较起真来。

书记官这一次抬起头,有点惊讶地打量着我,片刻后,他把羊皮纸缓缓地递到我手里。

“看吧,同意的话,把名字写在下面,写大点——你也能写字吧?”他这么说着,语气显得疲累不堪,刚刚挑起的目光又垂下了。

“对。”我接过那张合同,只见上面第一行用粗花体字写着:

士兵,英雄,大人

我瞪着这行字发愣。教堂执事大概看出了我的疑惑,在旁边解释道:“孩子,这就是摆在你面前的道路啊!愿神指引你!”

合同正文用的是普通的手写体,主要内容有两条:第一,入伍前,士兵必须保证自己不享有维诺城内任何不动产的所有权,军队将会对士兵的不动产进行售卖,所得的全部收益以钱币的形式交还给士兵本人;第二,军营内的所有生活、训练资料均为免费,但武器装备需要士兵自己购买。

“为什么?”我自然而然地望向那位神仆。

“这是一个仪式,孩子,”神仆看着我的眼睛,语气笃定地说,“如果你愿意放弃原来的自己,平庸的自己,狭隘的自己,而把自己与城邦合为一体,这就是你的重生仪式。你将要在这个仪式上脱胎换骨,你以往所有的罪孽都将被赦免,你将洗净一切痛苦、耻辱、噩梦、恐惧,因为你宣誓加入城邦守卫的队伍,你就选择了一条通往天顶群星的路,一条圣徒的路,你将会得到所有人的仰慕和崇敬,因为这是最伟大的奉献行为,是最纯粹的荣耀。这是你与我们的城邦之间纯洁而神圣的婚礼,你们将不会互相占有,因为你拥有她,是由于你随时准备着为她献出生命;放弃她的部分躯体,而拥有她的整个灵魂,这就是仪式的全部含义……”

我仔细地听着他说的每一个字,渐渐地,我忘记了自己为什么发问;他的声音让我在烈日底下感到一阵凉爽——那感觉再清楚不过了:我又回到了另外一个空间,而他的声音也在那儿,仿佛只有我听得到、听得懂;它就是为我而响起的。在我的印象中,那位神仆的嘴唇好像连动都没动一下……而且,这也不是他的声音。这是谁的声音呢?我恍恍惚惚,只觉得自己站在云彩里,脚下的云雾正在凝成清凉的雨水……

那是一阵由河上刮来的风,裹挟着甜美的水草气息,好像一连串的吻——我从没有承受过、却每夜都梦到的吻。我浑身打了个激灵,深吸一口气,在羊皮纸上用力写下我的名字。书记官满脸疑惑地瞧着我,一边接过合同,在上面倒了指头大小的一点蜡,盖上自治议会的印戳。

“带上它,明天下午来报道。”那个军官的尖细嗓音吓了我一跳;虽然他根本没看着我,“真替你高兴,士兵。”

“谢谢您……长官。”

……

军营里的生活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没有严苛的管束,甚至都没有一道像样的围墙,来阻挡那些突然改变主意之人的脚步:无论是士兵还是军队的管理者,都在不折不扣地按照最初的约定来行事;丢先生告诉过我,这是我们的时代里最重要、最可贵的品格。当然,除了这种高尚的动机外,还有一些原因不能不算在内:绝大多数的士兵在入伍之前都住着漏风漏雨的破屋,吃着发臭发霉的土豆,有的还无家可归,而待在军队里,至少能够保证他们在敌人破城之前还饱暖无忧地活着。新兵被分为十个人一队,每队由一个老兵带领,每天上午训练,下午休息或者听神父们布道。大家在并不艰苦的训练之下一个个都觉得轻松、高兴,我也不例外——我甚至随时能够请假去和夕落见面。不久之后,我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一套崭新的棉布彩色制服,还有一长一短两根木棍,在训练时用来代替长矛和剑。

军官们住在河中央的岛上,通往那座岛的桥由一队士兵专门负责守卫。我猜,这些军官已经是合同上用花体字写的那类“大人”了;但我不了解他们之中,有几个人也曾经为自己住上了军营里暖和的房子而喜不自胜过——毕竟,战争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

军官们不常到蝴蝶广场来,甚至都不去教堂。有人说,他们信仰北岸的神,我不知道是是真是假;但圣婚广场的神父们经常到广场上来为我们讲演。有一回主教大人还亲自来了,他站在一只神圣的酒桶上,把一个在葡萄酒里浸过的花环举在身前,让我们轮流去闻它——据说那就是最高规格的“接触礼”;轮到我闻的时候,我被酒气呛得咳嗽起来。我得这么说,那酒比起弗拉基师傅招待他最讨厌的客人所用的劣酒都不如。

一个刚从东门回来的老兵告诉我们,鳍鱼马上就要进攻了,因为他看见最大的那三艘海盗船上分别挂着三面吓人的旗帜:一个鬃毛和牙齿都雪白的狼头、一条咬住自己尾巴的怪蛇,还有一个半边脸腐烂变黑的女人脑袋。这是海盗中最凶恶的三个首领的船,鳍鱼大军也许就是由他们召集起来的。不过,这一消息似乎没有对同袍们的情绪造成太大的影响。就我来说,我也不怕死,至少在它离我还有一段时间的时候是这样。想象着自己在战场上死掉,就如同想象一朵火苗被清风吹灭了似地那样轻松,因为在那儿,我至少是为了什么东西而去死的。我真正害怕的,是死于某个无人知晓的原因,死在某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我和所有人一起活着,却得孤独地去死,就好像我从没有活过一样。我们在城墙下迎战海盗,每个人也许只能阻挡他们一秒钟;这样想来,我们全都渺小得可怜,但至少还有用——“有用”,这是我从前根本不敢想象的形容。

我“有用”过吗?比起在厨房学徒的时候,这些年,我变得更“有用”了吗?我的那些“用处”,全都变成了弗拉基师傅藏起来的金币,其余的部分,供养我完好地活到今天。我想象不出还能剩下什么,来奉献到别的地方去——什么都没有剩下,否则师傅就会说我做假账了。但无论如何,我刺出长矛、我和海盗扭打时用的那些力气,绝不会凝结成躺在黑暗里的金子、或者张牙舞爪地吞噬更多同类的金子;在那些强盗面前,金币不再有掌握一切的力量,因为他们不懂得它的魔法,他们只是像喜爱闪光物件的乌鸦那样收集它们而已。谁都害怕鳍鱼,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怕他们;而我们这一次的劳作,不再是为了给这些老板们的金库增加收益,而是为了救他们的命,从灭绝一切的灾祸中抢出那些和我们一样的东西——会呼吸、会战栗、会疼痛、会流泪的赤裸裸的“人”。

这就是我们的理想,我们自信的根本,我们乐观精神的源泉。我的同袍们——满手厚茧的孩子,关节肿胀的流浪汉,瘦骨嶙峋的老乞丐,他们脸上的笑容,也不光是来自营房暖和的炉火、铁锅里热腾腾的鱼汤;这些东西能够救命,能够让一个人不再为如何活下去而终日发愁,但它们不足以驱散对死亡的恐惧。我知道他们和我一样,还有别的理由。当我还在没日没夜地为弗拉基老板聚敛钱财而服务的时候,有一位神父就告诉我说,我绝不比谁低一等,因为任何一种分工,都拥有自己在群星之中的位置,因而既光荣且不可被替代;但那时我不信,因为我从未见过师傅的金币闪烁出星星的光芒。可是今天,当我躺在营房里,透过纯净的玻璃窗仰望夜空的时候,我才发觉所谓“合适的位置”并不完全是一个谎言——至少在这里,它不是;世界上真有这种事情:我虽然是迷雾般的繁星中的一个,却丝毫不觉得自己逊色于月亮,因为我知道它之所以显得比我们更亮,只是因为它离地最近。

我想象过自己的坟墓是什么样的,虽然这和我小时候的幻想已经很不一样了。它在一个很远的地方,远得没人能够到达,比方说,在西方的群湖之间,就是丢先生那本游吟诗作选集的插图里描绘的那地方。夕落赶着马车,带着我的尸体,沿着北方海岸往西走,穿过无边无际的白沙滩和枫树林,停在她遇到的第七个湖的岸边,背对着森林,用桦木为我做一条小船,把我盛在船里,埋进地底,再往我双脚附近的土里撒上一颗树种。她也用桦木为自己盖一间小屋,只要遇到那片迷人土地上的陌生人,就为他们讲我的故事——她毫无避讳地讲,不用隐瞒那些黑暗和肮脏的部分,因为她将会发现,在那时,已经没有人还在乎这些了;而我,则会被真正地洗净。说不准,我身上的那些永不腐烂的部分,还会跳出来和她接一个吻呢!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我知道,一旦我死了,她也活不过一天。


那丑 于 2023-12-3 10:05 补充以下内容

夕落又找了份工作,就是在她母亲工作过的酒厂里灌装葡萄酒。这几个星期以来,他们正在大量地招募这类工人,好像城里的酒已经供应不足了。这不可能是为了出口、或者为了逃亡来储备物资,因为鳍鱼们已经把六个城门都监视了起来,要逃跑只能从城墙缒下。后来我才知道,这些酒大都运往了北城区,其余的供应给了圣婚广场的喷泉酒馆和南城的其它小酒馆,总之,人们愿意在末日前狂欢一场:与其清醒地忍受恐惧的折磨,倒不如在酣醉中迎来不期的死亡。可当时我有一点怎么也想不明白:难道酒厂的老板们就没有陷入这种绝望之中吗?在这座酒城即将毁灭之际,几乎所有人都放弃了黄金而选择了烈酒,可唯独他们做出了正好相反的选择,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就在我为此惊讶并且疑惑的时候,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它叫我逐渐省悟,做出如是选择的不光是他们。

“这是五十个金币,”那位书记官第二次出现在我面前时,递给我一个沉甸甸的布口袋,还有一张羊皮纸,“你数一数,在上面……你能签字,对吧?”

“对。”

“最好还是按个指印。”

我瞟了一眼纸上的内容,皱起眉头来。

“你不同意吗?”书记官有点不耐烦了,“在你们当中,你可算是个有钱人了。”

“没有……”我迟疑着答道,“没关系。”

我把自己的拇指轻轻地压向那滚烫的暗红色蜡滴;这一次我不敢用力,以免破坏了指纹的留迹。我知道,在我们的时代,这种滴蜡的羊皮纸代表一切;因为在它的两端,是金币和整个世界。

弗拉基老板终于把我的房子买到了手。就像春天的草绿必然要随着风和溪流漫上周围的沙地一样,那栋屋子对我来说无非是一座坟墓,而对他而言,则会是一棵结出金果的葱茏宝树。我没有再次妨碍他,正如一根枯草没法阻挡泛滥的河水——我没有力气,也没有希望,更没有心思这么做了。他毕竟是和我做了一笔公平、合法的交易,而我正好也迫切地需要这些钱;至少在这份合同之内,我和弗拉基老板,是圣婚夫妇膝下的两个平等的孩子,毫无差别地分享着他们博大无私的爱。

可是,就在我灰心丧气地准备任其自然的时候,我的余光里又出现了书记官的影子——他正在把一小袋钱币递给我的一个同袍,同时为他念合同上的内容。我暗中一惊,额头上猛地发了一层汗。我抬起头来,直愣愣地看着我眼前布满广场的人群,好像我之前从未认真地看过他们一样:人群中散布着一些灰色身影,他们手里都拎着钱袋、举着羊皮纸,嘴里都念念有词;那些蚊吟般的细语,汇成一股风暴般的噪音,朝我的双耳涌来,在我的脑袋里炸裂:

“这是你的……”“你的一处房产……”“你的墓地……”“永久转让……”“你不再需要……”“根据你和军队的契约……”“你祖父和父亲的房子……”“将一次性地……”“在城邦的危急关头……”“这些不动产已经没有……”“这种无私的援助……”“利用这笔财产……”“你们自己的生命……”“城邦母亲的伟大生命……”“愿神圣夫妇保佑你!”

……

“留下!”

在我恢复正常的听觉之前,我听到的最后一个词,就是它。接着,我陷入了彻底的静寂。

坟墓即将遍地是,谁愿出金再购之?可是,这样的人也许一点都不少。他们真的是为了自己的责任、而想方设法出资帮助我们这些没钱买盔甲的新兵吗?我很想这么认为,可是这太荒唐了;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我承认自己这些年从未睁开过眼睛,活在丢先生理想中的那座天国之城里而毫不自知。他们和弗拉基老板虽然不尽相同,却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不容许账目有误;只不过,有的把整个世界都算了进去,有的却只算计一个白昼的盈亏。他们之中最纯粹的人甚至不怕死亡,因为他们自己的性命都被估好了价在账本上备过案。他们当中也有慈善家,而且不在少数;可是,一旦他们捧出合同,这就一定与慈善毫无关系,因为合同就代表着平等,在合同的任何一端,绝没有施舍,只有交换——活的东西和死的东西的交换。

那一张张沙色的、时而闪光的羊皮纸,在我的眼前连成了一条河;它仿佛就是温河。他们站在北岸的高地上,等待洪水涨起、泛滥、退去,而后好在南岸肥沃的河泥里播种黄金的森林。不错,鬼之城就在眼前;可对于他们而言,神之城也将随之降临。

“留下”。

维诺城真正的救主,只说了这一个词;而且,我也只是从使者的口中听到的。对啊,有哪个凡人敢于亲耳聆听他的声音呢?除非他愿意亲近他们,保护他们,因为……他选择了他们。

可我们呢?

我背过身去,不愿看见这些人影;因为但凡我看见的,都是活不过下一个圣婚节的。而我们死了,城市也许会依旧存在,只不过它将变得更干净、更繁荣,因为她不再是我们的城市。我们死了,而另一些“我们”也许还活着,但“我们”在这座城市中将不再拥有一寸土地,不再拥有家;我们将付出更多、让步更多,来换取寄人篱下的权利。我们的求生本能,我们可怜的、微末的自尊,与那羊皮纸聚成的洪流一起,把我们从自己的城市里彻底放逐了。

那天傍晚,我和队长请了一夜的假。也许是无意识地,我没有走沿河大道,而是从南边绕道去夕落家找她。她家里没有灯光,所以我没敢进去,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果然遇上她刚从工厂回来。她被酒气蒸得醉醺醺的,腰间的包裹里塞着一条灰色的面包,这是她和母亲的晚饭。

“真……真累……”她几乎是跌倒在台阶上,“莲,给我捏捏胳膊……”

“明天你别去了。”我蹲在她身边,把她的一条手臂搭在我膝盖上。

“我一整天都在念叨这句,”她闭上眼睛笑道,“可现在城里找不着别的工作啦。”

“你看……”我将那一袋金币举到她眼前,摇晃着。

她惊讶地接过去,伸出两指从里面捏出一块钱。我们的目光都聚拢在这块闪闪发光的金属上:它的正面是高高的雷伯勒山,反面是铁砧和锻锤;隐隐的光辉好像并非来自小巷里昏暗的灯火,而是出于它的材质本身。

“五十块。”我轻声补充道。

“这是哪儿来的?”

“我的房子,”我还盯着她手里的那颗微缩的太阳,“现在是他们的了。”

“嘘——!”夕落马上把夹着金币的手指放到嘴上,又往屋里指了指。

“这足够半年用的了。”她说,“可是以后呢?”

我摇摇头,把脸贴在她温暖的手臂上。

“没了,”我无声地哭了出来,“没有以后了,我们所有人……不是我们去救他们,而是他们放弃了我们……”

夕落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她仰起头来,我知道她在看那紫色的天空——她还信着天国,她还指望着从聚拢的繁星里看见什么;可是那儿,除了穿透浓雾的星辰的冷眼外,什么都没有。

“我不相信。”她直起腰来,含着泪却笑着说——夕落说她当时没有“含泪”,不过她也许记错了:她眼里有一种不同于金子、而类似于火焰的光亮,这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墨丘利的使者告诉弗拉基,让他‘留下’,而他紧接着就把我放了出来,”我和她对视了一瞬,却被那种奇异的光芒吓得又低下头,“弗拉基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可是,莲……”她说,“……你亲耳听过他怎么解释了吗?到底什么是‘留下’?”

我一愣神,做出了一个现在看来既糊涂且可悲的决定。

“走,我们去亲自问他。”我拉起夕落的手,胸口传来一阵奔突的闷响——这是我的心脏上战场前自信的鼓声。

夕落一时也没反应过来,和我一并起身,踏上小巷中湿滑的石板路。她说,她当时都不知该从什么地方问起。

这种冲动很奇怪。它既明确而又盲目,既严肃而又荒唐,就好像一驾马车疾驰向海面;驱车人明知自己的车轮无法征服那沦陷万物的波浪,无法在世间最广阔、最迷人的幽蓝平原上自由驰骋,可他依然不停下手中的鞭子。发狂的马就好比他的激情,他那不可控制、不可理喻的疯癫的精神,不顾死活,直向着一片空阔扑身而去。他已经不再是个人,而是变成了一种纯粹的执念;他不再想着得到什么,而只想着证明什么——他早就知道,但还没有得到证明。

我完全忘了我要去问的是什么人,我只记得他是他们中的一个;我也忘了我是什么人,我要去的是什么地方,我得到了证明之后又将怎样:我忘记了过去,忘记了未来,因为我以为自己看见了那隐藏在时间背后的东西,就好像看见一只凤凰从我头顶飞过——一切的偶然性都在那一刻被禁止了;我只剩下一个选择。我就是摔倒在教堂前的那个快要饿死的乞丐,为一块发霉的剩面包唱起了颂歌——那虔诚、严正的态度,使得我今天想起来也不敢大声嘲笑自己。

一个解释。

此刻我除了它,什么都不想要;尽管我渴望的珍珠也许是从一只蛤蟆的嘴里吐出来的,或者是从其它什么不合宜的地方被发现的,我也毫不在乎。因为它对我而言,对我们而言,比什么都重要——它不只是一句话,更是一个仪式;它会帮我们解脱了某种束缚,就好像神父给病人们做的临终祷告:

“你这苦难劳累的一生,

已将你的罪孽赎清;

你将收获神圣的允可,

抛却肉体这流血的棺椁;

你将收获金箔的请柬,

造访天界的极乐花园;

在那园地的芬芳草坪上,

热闹的婚筵永不散场;

……”

我俩沿着黯淡、宽阔又空旷的祺哀罗大道往北走,抬头望向比弗罗斯特桥和灿烂的北岸,一股湿润的风迎面而来,带来无数种声音的和谐交鸣、无数缕气味的混杂溶融、无数幅幻景的涂画堆叠、无数个灵魂的齐声赞颂。温河此时好像一条天河,将灰色的凡间与辉煌的神界分隔开来;可是,浸满了她的水汽的风,仍旧让我激动不已:

“你是谁?”

我问她。

我在说什么胡话?夕落没有问我;因为她明白我在说什么。

等我们走上比弗罗斯特桥时,我的心情已经松快了很多。我不敢往桥的两边看,不敢沿着缤纷的河流远望,我怕自己的灵魂被夜里那些美艳的鬼魂摄了去;我也不敢往桥下看,害怕自己忍不住一头扎进大河那温暖的怀抱里。我残存的一点理智告诉我,那里实际上冷得刺骨。

到了“瓦尔哈拉”大敞的木门前,门口的两个侍童盯着我们,却没有过来阻拦。我认识他们,他们也认识我——但这不是原因。瓦尔哈拉的门向任何人敞开,只要他或者她最后把帐结清就行;假如遇到哪个穷人或流浪汉不付帐,弗拉基老板也有很多既正派又有效的对策。

我们就这样走了进去。踩过大厅里厚厚的暗红色地毯,我又闻到了那种熟牛油的气味……当时,我双腿一软,几乎要跪在地上。那是一种什么感觉?虽然夕落知道我的所有故事,但当我和她一起走过那条彻底改变了我命运的路时,我的心里依旧不能释然——因为那尼潘涩的罪孽已经染透了我,将我的身体以及灵魂都改造成了它要的模样:我甚至说不清,自己对这条路、以及沿路的一切的恐惧,究竟是源于极度的厌恶还是敬畏。灯火灿烂的河岸太美了;“瓦尔哈拉”太美了;那个坐在紫色餐桌前的绿色女人太美了;那片烤牛肉的味道太美了……美的神灵就住在北岸,因为那里有祂的香火:谁求得祂的庇佑,谁就变得战无不胜。

我和夕落并肩走上了第一层楼梯。这时,有一群人从我们身边经过。起初,我听到他们不同于常人的脚步声,那是钢铁碰撞与挤压的声音;随后我看见他们的装扮,心中一阵冰凉:雕花的全身甲胄,金边的各色披风,纤细的纹饰佩剑——只能用来互相决斗而不能杀敌——还有那些标志性的精致的小胡子。这是军队里的“大人”们;他们也许曾经都是“英雄”,也许自打生下来就都是“大人”,但无论如何,他们是不会认出我来的。他们一个个神气昂扬,扶着剑柄,互相用最典雅的语言开着最得体的玩笑;在这群人的最前面,有一个矮个子、红头发的背影,正在为他们引路……

那正是老板弗拉基。

就在我刚认出他时,他不经意间回了一下头,随即瞪大一双牛眼,也认出了我。我原以为他会装作若无其事,继续带着他的贵宾往里走;但他的举动令我惊讶不已。

“莲德!”他转过身来,张开双手,神采飞扬地高声道,“我听说你已经参军了!各位大人,你们认识这孩子吗?”

军官们也都转身看着我,这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此时,夕落说话了:

“他是个军人,没错。”

“哦,小姑娘,你一定是他的未婚妻了。”弗拉基走下几个台阶,转到我们身后,像迎接一个贵妇人那样轻轻捏起夕落的手,另一只手扶住我的肩膀,“大人们,你们能否允许我邀请这位年轻的英雄和他的未婚妻,也加入我们的筵席?”

“当然,我们的聚会向所有勇士开放。”一位胡子花白的军官慢悠悠地、拿腔作调地说,同时在七八层台阶上面对我露出牙齿。

夕落隔着弗拉基的红胡子、充满疑惑地看着我,我也只好无奈地用摇头来回应她。我们跟着这些人穿过好几道走廊,最后来到一扇铁门前面,门的两侧有两个全副武装的兵士在站岗。我有点害怕,心里开始后悔没有和夕落商量好逃跑的暗号。不过进门之后,我才发现这不过是个半圆形的宴会厅:长长的餐桌,火红的桌布,窗外就是河岸的景色……还有我的房子——它的新主人还没来得及修整它。

大人们都落座了,我们被弗拉基安排在他们身边。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心:不是对桌上丰盛的筵席,而是对我的处境。我的师傅赢了,因为他对我表现出宽容和忍耐,而我却没有这种力量来回敬他;对付一个无冤无仇却视之为眼中芒刺的人,微笑是最强大的武器。

胡子花白的军官主持这场筵席。他从桌子的一端占起来,以歌唱家一般的嗓音念出了下面这段话:

“今日相聚,非比常情;

我有一言,诸君静听:

你我同袍,沙场英灵,

飨恩受禄,悉赖甲兵,

轻裘裹身,蜜酒供奉,

砺戈秣马,卫戍孤城;

而今事至,大厦将倾,

末日来近,恶兽现形,

骇浪滔天,地摧山崩。

我辈猛士,烈血翻腾,

聚此盛筵,以立誓盟:

剑出其鞘,马入其笼,

一还一卸,唯有太平。”

军官们都站起身,拔出剑来举到长桌的上方;我旁边那个矮个子军官的剑刃,直接切到了他面前那盘烤野猪的脊梁。我和夕落都有点不好意思,也站了起来;但我打心底里觉得他们真够滑稽——虽然出乎我意料的是,随着花白胡子大人做出的示范,所有军官都聚到他身旁,用剑刃割破自己的小指,把鲜血滴进他的酒杯里,然后轮流喝那杯酒。最后,一位军官将杯子捧到了我的面前。

“士兵,你愿意代替你所有的同袍,喝下这杯勇士之酒吗?”

我看了一眼杯中,还剩下一口。我清楚地记得,那时所有人都在沉默。我有点被吓住了:一滴血,足够把任何滑稽的场面熔化掉。他们能够忍得住疼痛,来完成这样的仪式,这至少说明,它不完全是“大人”们之间的游戏。我又看了一眼身旁的夕落,她则用目光示意我,让我注意军官们的动作——原来,他们大部分人并没有在看我,而是在忙着用准备好的棉纱包裹伤口。

当然,他们的鲜血可太宝贵了。而我为什么不需要滴下自己的血呢?我才明白过来:我的血、我们的血,就像河水一样不值一文。他们流到杯中的每一滴血,我们将千倍、万倍地流到战场上;他们饮下自己的血,而敌人的斧刃将饮下我们的血。我如果喝了这血酒,就等于我接受了这份契约,签下了这张合同,而且是由我的灵魂执笔,我的良心作证。

然而……这不是个阴谋。到那时我才明白,即便我壮起胆子来质问弗拉基,那一句“留下”究竟是什么意思,或者我质问那花白胡子的军官,为什么要我们许下自我放逐的承诺——这都毫无意义。他们也许真的相信,这一切本来就该是这样的:没有谁在故意陷害别人,每个人都在做自己应做的事。

就这样,我再也没看那杯子,而是扭过头去,拉起夕落的手,疯了一样地冲出了那间屋子。我们跑下了楼,跑出大门,一直跑到紫红色的星空下……夕落说,她这一辈子也没跑那么快过。


我们去要一个解释;可是,那儿根本就没有。我们看见的、我们经历的所有事情本身就是答案。在痛痛快快地跑了一路之后,莲还得回他的营房,我还得回我那倒霉的窝棚:这就是答案,没有谁活该解释这些东西,没有谁负责。没有谁欠着我们的债;我们就算是死了,也得不到一块刻着“此人冤枉”的墓碑;我们连一挥手、大度地把账免了的机会都没有,反而不得不日夜盼着别人对我们这么做。

我们只得到一个有用的消息:那一天快来了,快得超过我们的想象。但它实际上又没什么用:我们即便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

我家的窗子朝东,隔着祺哀罗道,早晨看得见悬在对面屋顶上的太阳,傍晚看得见挂在半空里的海上白雾——从来都是这样,直到一天傍晚,白雾变成了血红色。当时我妈靠在床头,醒着,眼睛睁得老大,直盯着那片出现在东方的晚霞。我小心翼翼地把半锅洋葱粥搁在她的手边,然后快步撤开。

“夕落……”

她突然轻声叫我的名字。我有点惊讶:在我的印象里,她从没叫过我的名字。我坐在屋子南端自己的床上,没有应答。她又唤了一声,两眼仍然只看着窗外。

“夕落……过来。”

我还是没说话。我害怕她突然发作,把那锅滚烫的粥泼到我身上——她以前不是没这么干过。

但她反常地沉默下来。

我慢慢地贴着东墙根走过去,想转到正面看看她的表情,可是,窗外那越来越炽烈的红光把我的双眼照花了。我使劲睁大眼睛,在一种奇怪的眩晕里看见了她:她从没那么平静过,就好像缠在身上的那些铁链似的疾病和诅咒,都在红光里被熔化成了铁水,顺着皱巴巴的床单滴淌下来。我知道这是幻觉;可我还是不由地朝她走过去。

“行啦,就在那儿吧。”她不让我靠近;她的嗓音听起来好多了,不再沙哑得吓人。

“妈……”我刚开口,又不知该说什么,只好拽过凳子来,坐在窗前。

她一直没有看我。

“那是什么?”她问我。

“阴天,”我说,“西边的返照。”

“不对,”她说,“那是大火……”

我没反驳她。

“……大火,”她有点激动起来,呼吸变快,但和窒息时又不一样,“没人能活过大火,连死人都逃不过去。你也逃不过去。”

“你怎么知道?”我带着一丝怨气反问她。

“没有人,没有人……”她开始摇头,“你逃得过外面的火,也逃不过里面的火。大火从天上降下,没有城墙挡得住它。就算你逃过了大火,你也逃不过大水,那洪水本来是慈悲的眼泪,可这眼泪只能没完没了地流,让河水泛滥,淹没了大地……”

“你是谁?”我被她的这种说话方式吓坏了。

“我是妈妈,你不认识我了?”她的脸突然转向我。我当然认识她,可她那张被染得赤红的脸,那双闪耀着火光的瞳孔……“夕落,我的女儿,你认不出我来,是因为我快要死了。”

我和她对视着,眼泪憋着出不来,好像它们听到了她刚才那番奇怪的话。

“妈,你躺下吧。”我哽咽着说。

“没到时间,我还没到时间……”她又朝窗外望去,脸上仿佛还带着笑,“不过快啦,我比你早一点,你还有机会看见我的尸体,亲手埋葬我。”

我绷不住了。我起身走向她,伸开胳膊,想要抱住她——不,我是想要她抱住我。

“别!孩子,你别过来,”她隔着老远就制止我,声音又像哭、又像怪笑,“你不知道吗?有时候,母亲的怀抱是个危险的地方,因为她的眼泪会流个没完,像瀑布一样汇成一个深潭,把你无声无息地淹死在里面……”

我知道她疯了;至少在那一刻,我以为是她疯了。她说完这些话,目光又移向窗外,开始长时间地沉默。我也陪着她一起。天空逐渐暗了下来,那红光也变得微弱了,但它始终没有消失。我点亮了她床头的油灯;这时,她说话了:

“你如果活下来,就带它走。”

我摇摇头。

“你看它的光,和金子一样,”她转而看着灯中那摇曳的火苗,“有了它,你才能暖和,你才不会在黑夜里摔跤。”

我又摇摇头。

“你拿着它,我只能给你这个,”她说,“别的什么都没有。我之前给你的所有东西,都被我自己拿回去了。”

我第三次摇摇头。

“孩子,孩子们……”她的身体、她的声音都突然颤抖起来,泪水开始疯狂地涌出,就像两股雨后的山溪,片刻间就将她的前胸湿透,“请你们……你们……”

“妈!”我向她扑过去,她的双臂也似铁箍般搂紧我,我紧贴着她的胸脯仰视她,她那时而冰凉、时而滚热的眼泪冲刷着我的脸,灌入我的鼻孔,把我呛得一阵咳嗽;那泪水越来越多,泪珠越来越密,竟然逼着我不得不从她的怀抱中挣脱开去,然而,她的力气大得可怕……终于,我扳开了她的指头,一个踉跄往后倒去;我伸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脸:那里只有两道浅浅的泪迹。

“你是谁?”惊恐之余,我又脱口问道。

“我是你们的母亲……”她依旧那样发着抖,“我只想告诉你们,希望你们明白,我……”

她尽全力地在平复自己的情绪;终于,她不再抖动了。

“我……”她眼睛里的光芒在变暗,“不想这样。”

……

她死了。火盆里那块燃了很久的木柴也烧完了。屋里只有油灯还亮着,与屋外那团不知来由的火光相互交融。

我站起来,四处看了看这间屋子。这是酒厂的工人宿舍,虽然这儿也曾经是我的家:就在刚才,它还是我的家。可她已经把它带走了;她留给我的只有那盏油灯。可是,这东西能有什么用呢?

哦,我实在不好意思讲我用它来做什么了。

我非写不可吗?莲,这件事不是说好了就告诉你一个人的吗?

好吧。不过我写了之后,你得给我补偿点什么。

简单地来说,我把里面那朵欢蹦乱跳的火焰给放出来了。哎呀,它就是只小恶魔,一落到洒满灯油的地板上,就马上蹿得比我还高……

鬼火呀,烧吧,烧吧!把活人烧死,把死人烧活!不然的话,你还能有什么用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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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阴暗的早晨。浓云密封着我们头顶的天空,好像一片倒悬的沙漠,街道上的尘土气息扑面而来,连河岸上的风都不含一丝水汽,干燥得好像磷火;河水也沉重得像铅,河面上没有一丝波纹。队长叫我们武装好自己后到东门集合。铁匠和皮匠们在圣婚广场摆好了摊位,滑稽剧团也在那儿搭了一个巨大的舞台,准备热热闹闹地连演几天。我沿着传教者路去往广场,沿路看见许多破旧的房子正在修缮、扩建,木匠们忙上忙下,好像城外的一切与他们毫无关系。我到了广场后,小丑们已经上了台,在观众的狂笑声中模仿海盗们不堪一击的样子。主教带领着其他神仆,在祺哀罗道口为每个经过的士兵行接触礼。唱诗班的歌声、琴声和周围人群的语声、笑声混杂在一起,可我的耳朵好像蒙着一层鼓皮,只听到一片乱糟糟的闷响。

商贩们精神百倍,卖力地吆喝着,夸口自己的产品是如何能够经历一百场战斗而不会损坏的,同时不忘了用恭维话讨好每一个出价可喜的主顾——这些主顾都是第一次花这么多钱,并且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些顺耳的话。他们有的聚集在摊位前享受无所顾忌的交易的快乐,有的已经换上了威风的甲胄,扛着闪亮的武器,在人群里洋洋自得地走来走去;唱诗班的孩子在他们头顶上撒下圣水和蓝色的花瓣。当然还有的买不起刀剑,只好买一个铁枪头安到木棍上,在地上一遍又一遍地将它撴得结实些,而后站到花雨中间闭眼祈祷,盼望着自己多沾一点幸运的恩泽。

医院和孤儿院周围都搭起了脚手架,石匠们登上屋顶,检查着那些年久断裂的石头檐角和雕饰。几个小修士由后院拎来水桶,浇灌过教堂前的几座葱茏的花坛,然后仔细清洗花坛后面的一排青铜塑像。旅店前摆着一溜长桌,伙计们搬出一桶桶的烈酒,免费招待路过的每一位兵士,偶尔有旁人混在其中大肆吃喝,老板也不去多管。密集的人流就像赶一个几年不遇的大市集般不断涌入广场,而色彩鲜艳、神气活现的士兵们则好像在参加一个盛大的化妆舞会:他们在炫耀,在享乐,在庆贺,全然忘记了这片刻荣耀的代价是什么。

我记得自己买了一柄剑和一块胸甲,这花光了我剩下的钱。可当我胸前挂上那块厚铁板时,我根本就没剩下多少力气再去挥动那根沉重的铁条。我把剑尖插进地上的砖缝里,头脑昏昏沉沉,扶着剑柄勉力站稳;仿佛有什么力量压着我的眼珠,叫我一阵反胃。

我想离开这个地方。我转向东方,像拄一根拐杖那样拄着剑,一步、两步、三步……艰难地走着。我不知自己到底怎么了——虽然最明显的答案正是怯懦。谁也不愿承认自己在死神面前那些突发的身体反应不过是怯懦的借口,仿佛怕死是一件最最不光彩的事,尤其是当死亡变成自己分内之事的时候。贪生怕死的人好像没法回答这种问题:“你究竟为什么而活着?”假如有什么东西比活着本身更重要的话,他又为什么不愿舍弃相对次要的、而换取最重要的呢?我究竟是不是这种人呢?我不敢否认。

我永远是个怕死的人吗?如果我愿意用性命去换一样东西,它会是什么呢?至少在昨天早晨之前,在我急于摆脱自己的胡思乱想、因而不顾一切地往东门走去之前,我从未见过它,也从不敢想象它——它曾在丢先生的书房里,以及兵营窗外的星空中向我投下惊鸿的一瞥,却随即露出叫人失望的苍白假面。

但就在这时,我看见了它的影子;而且这一次,在所有谎言和幻象都被拆穿、或者在得意忘形间将本质暴露无遗的时候,在无人注意的灵魂的角落里,它的轮廓清晰地显现,让我再度有理由相信,我看见了它——或者说,我即将站在它脚下,直视它庞大、光耀的真身,并甘愿被它烧为灰烬。

我看见了夕落:她就站在绞刑台下;那是她生下来见到的第一个东西。

不,我说的“它”不是夕落,也不是她身后的绞刑台,而是发生在我、夕落和绞刑台之间的某种东西:我不认识它,因为它还从未存在过;它不是曾经或当下的任何东西;它更不是我们共同的母亲。


教堂、旅店、孤儿院、医院……在一圈高耸的墓碑下面,埋着一个巨大的女人尸体,她浑身上下都腐烂透了,只有眼睛还在不停地流泪,泪水从沙土和砖石里渗出来,汇进永远注不满的大海里——这就是我们的母亲。她不停地为我们哭着,但是她已经死了;我们不能假装自己从来没有过一个母亲,但是她已经死了。

我整夜都在城里游逛,城外的红光把南城照得从未有过的那么亮。早晨,海上升起的太阳把红光吞了下去,而黄褐色的云彩又吞下了太阳——而且逼迫它把红光吐了出来。这时我正好走到教堂门口,赶上白衣的神父们排着队从里面走出——我不知道是他们离开了神,还是神离开了他们。唱诗班的孩子们在广场里到处抛撒花瓣,只是离南边的刑场远远的;我便从花坛里揪了一把刚刚开放的淡蓝色鲜花,走向那片铁链和枯木的怪林,将这种“新娘之泪”往绞刑架、示众枷和断头台上撒去……我不断地这样做,直到我在北边蚂蚁一样的人群里看见了我的莲德。他的穿着可笑极了,我准备拿他找个乐子。

“过来!”我伸手远远地招呼他,“叫你呢!”

莲拖着他的铁尾巴,摇摇晃晃地朝我走过来。

“士兵,现在本爵要出巡了,”我挺起胸、眯起眼来高声说,“举起你的武器,跟在我后面。”

“大人,”莲捧起我的手,让它挨住他冰凉的脸颊,“我还要去东边看日出呢。”

“你已经错过日出了。”我突然打了个寒颤,“跟我来,我带你到西边去看日落。”


如果不是夕落走在前面,我几乎一步都走不动了。我们就这样往北走,穿过孩子们撒下的花雨,嗅过主教那几根苍老的指头间蘸酒的花环,一直走上祺哀罗大道:但我们都知道,这条路不是为我们准备的。我看不见夕落的脸,但我猜得到:她一定是在微笑着,好像一个醉醺醺的快乐的新娘。

按照我们的习俗,新娘永远走在新郎的前面;这是因为,阿汰就走在雅苦的前面。

在祺哀罗道的两旁,柏树绽出嫩绿的叶子,一群戴着花冠的鸟儿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上,发出一连串口琴般的叫声。我们俩缓步走着,由低洼的广场走向高处的河堤,驻足在比弗罗斯特桥头。夕落没有朝她曾经居住过的那片废墟看一眼,我也没有留意我那已然易主的、想来已经翻修一新的房子:它们不再是我们的家了。

我们已经没有家了;因为我们偷偷地举行了无人诅咒、也无人祝福的婚礼,怯懦的、罪恶的婚礼……谁来祝福呢?一个纵火犯,和一个逃兵的婚礼?


莲终于把他身上的两块废铁丢进了河里。它们溅起很大的水花后,就不见了踪影。

我听说温河的水总是暖和的;虽然我以前在下游洗衣服时,手指经常被河水冻伤。但我还是这么问莲:

“我听说温河的水总是暖和的,这是真的吗?”

“不可能吧,”他说,“你相信吗?”

“我还是有点信。”我说,“下面有个码头,咱们去试一下。”

莲刚要答应,却抬头看见了阴森森的橡树岛。

“再往上游走走吧。”他说。

于是,我们沿着河岸又往西走,一直绕过了橡树岛和十角广场,在另一座石桥的桥头停下。莲将北岸附近的小岛和岛上丢先生的房子指给我看。然后,我们下到附近的码头上,一起脱了鞋,并肩坐下,用脚趾尖去触碰大河的波浪……


“是真的!”

我和夕落一齐兴奋地喊着。那儿的水的确是温暖的,还有丝丝的热气熏蒸在我们的脚心。我们不由得互相紧紧挨靠着,在对方的前襟上擦干自己激动的眼泪。

“你怎么知道?”我不住地问她,“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我就是知道!”她说,“我知道上游的水一定比下游的更暖和,因为它们还没有流过这座凉透了的城市……”

我也知道,她说的不只是河水。


母亲的眼泪;流进她的怀抱里、叫人窒息而死的、冰凉的眼泪;可这儿的眼泪还是热的。

我发现码头最下层的木板已经没入水里了。我指给莲看,莲伸脚去试探:水只没了不到一尺深。我们便下到那块木板上,在水里坐下;莲从衣服里掏出他随身带着的这本账册还有笔墨,放到干处,后来索性连他那一身僵硬的制服也脱掉了。我和他互相挽着胳膊,半躺在水里,热乎乎的水流拂过我们的脖子,或在我们胸口上打转,水汽钻进我们的眼睛和鼻孔,引逗我们深深地呼吸着……

“莲,”我闭着眼叫他,“莲!”

“嗯。”他哽咽地答道。

真的,他哭了。


一个温热的吻悄悄印上我的脸,又悄悄地移开。我以为那是夕落的吻;但那不是。

“那是她的吻哪!”夕落笑着告诉我,“那是大河的吻哪!”

说着,她拽着我又往下躺了躺。我们的下颌已经直接挨到了水面:我突然像个新生儿那样哭出声来。我记得,并不怎么爱哭的夕落也流泪了,泪水与河水交替着浸湿她的双颊。


她祝福我们了,她终于祝福我们了——虽然她已经死了。我们躺在她的暖怀里,好像两个浑身湿透的婴儿:我们既是同胞,又是爱侣。虽然我们沐浴的不是她的羊水,只是她无奈又无尽的泪水。

我和我的莲……我们的婚礼完成了。


我们的耳朵浸在水里,听不到岸上城市的喧嚣;我们的衣裳堆叠在一起,我们的嘴唇也一样。我从夕落蜜酒似的头发中间仰望天空:它好像一床温软的骆驼毛皮,盖在我们俩身上。这是属于我们的时间;藏在温河的怀抱里,谁也不会来打搅。

“莲,”她把含混的唤声送进我嘴里,“莲!”

我想起姑妈死后的那个月夜,我和夕落在我自己的屋里……但那时,我们还没有结婚,因为我们没有未来。而今天,我们结婚了——我们得到了祝福,虽然那是死者的祝福;我们拥有了未来,虽然那是死去的未来。

“夕落,”我趴在她耳边说,“它快要来了。”

它是什么样的?我们都不知道。因为它是我们的未来——它不可能活下去,因为它的时代还没有来到。我,夕落,还有死神:它是我们三个共同的孩子。


但这是我们俩的时光,只是我们俩的。

我和莲像两株水草似地紧贴着,随着河水一起摇荡,我们的四肢互相缠绕,来来往往地吸吐着气泡,一起沉入太阳休息的那个深渊里。我们什么都忘了;只有欢乐——而且我们叫不上它的名字。

莲,我们一起说过什么话?唱过什么歌?度过了多少时光?


我只记得,我们从没有一起说过那么多的话,唱过那么多的歌,度过那么漫长的时光;我只记得我们醒来时,梦眼惺忪地望着灰红色的天穹,全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我们好像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我们躺在清凉的夜空里,星辰滚过我们的皮肤,晃耀我们的眼睛。这里是银河的渡口;北岸点着神界盛筵的灯火,南岸则燃着凡间末日的战火,天河在其间深沉、安静地流淌——它流往的所在,除了涟漪上跳跃的星星之外,谁也不知道。


我们死了;这是我遇见过的最美妙的事。谁还会去追究两个游魂的罪过呢?没有谁见过我们,没有谁在等着我们,没有谁会接纳我们。我们抛弃了整个世界,因为我们是一对爱人,我们可以去寻找另一个世界——哪怕从没有人见过它,也从没有人相信它。

可我们怎么去呢?

是我先看见了那条船;因为我早就确信它要来了。


我们相互扶着在码头上站稳,这时,夕落指着上游河面上的一抹白光,说她看见了。

“一条船!”她喊道。

白光顺流而下,而且朝南岸靠过来。我也看见了:一叶雪白的小舟,没有人,也没有桨,只在船头插着一束点着的火把,蓝色的火焰令人炫目地燃烧,照亮了船身和周围的水面。

夕落扭头冲我一笑,抓紧了我的手。我明白她的意思。就在小船几乎紧贴着码头漂过的一瞬间,我们跳了上去。

惊人的奇迹就从这一刻开始接连显现。


那船走得很慢,比水流更慢。我们在船里对面坐好,才抬头向岸上望去——可我们看见的并不是熟悉的景色。

对,岸上也有光,但那不是火光;那是纯净的、亮黄色的灯光,像密匝匝的灌木林一样铺满了两岸,像几百万只萤火虫一般流动、闪烁着。这些灯越来越多地亮起来,也勾出了高低起伏的城市的轮廓……那真的是维诺城吗?那真的是我们自己的城市?


而且我听到了一种声音。它开始微弱得像是被塞住嘴的囚犯发闷的呻吟,渐渐地,它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深沉的共鸣,这些共鸣聚合在一起,好像一阵微风扫过无边无际的森林、一场细雨掠过白雾茫茫的海面。我以为那是远处城墙坍塌、火焰撕扯、人畜哀嚎的声音,但那不是——在它混杂的声响下面,仿佛有着一种节奏、一缕脉搏。

我微微地合上眼睛,控制着呼吸,仔细捕捉着那声音——但它很快就无需我这么做了。那声音逐渐地织满了我们周围的水面、河岸、天空,由四下里氤氲地弥漫出来,变得一刻比一刻澄澈、明亮、飘扬,这时,哪怕最迟钝的耳朵也能辨认得出:那是孩子们的歌声;它踩着辉煌的管弦交响,就好像阳光踩着低垂海面的朵朵白云。

他们唱的不是圣歌,而是一首我从没有听过的、也绝不会再听到的歌;它来自未来,遥远的未来——那个绝不属于我和夕落的未来:

我们的大海,

不涸的大海;

我们的祖国,

不落的祖国!

……

正迷失于歌声中的我,突然发现夕落在激动地拍我的肩膀,叫我往天上看去——


我不敢形容自己看到了什么。

在潮水一样裹着热浪的合唱声里,在我们头顶几百米的上空,出现了一座座群星铸就的山峰,每一座都横跨在河流两岸,庞大无匹的身躯通体闪耀着晶莹璀璨的冷光,如同缀满了海蓝色的宝石,线条笔直的轮廓又好似夜空里垂下的瀑布;而每一丝冷光中又都含着一团暖色,每一团暖色都是一盏灯,每一盏灯都照映着一张笑脸。

我们的小船变快了,随着越来越急促、轻盈、热情的歌唱声,它飞速地在峰峦之下的河道里穿梭;河水时而分叉,时而合一,而小船就像由熟练的船夫驾驶着一般,绕过每一块礁石、每一处浅滩,带着我们在那不可思议的水晶巨树的森林里畅游。我们战栗着,每一串笑声都带下一汪泪水,每一次哽咽都变作一阵欢呼;我们迷醉着,任凭那融化灵魂的歌声也在我们的胸中震响;同时,我们也觉醒着:与那歌声类似,我们眼前的这一切,也不是我和莲德的未来——我们已经连“现在”都失去了;我们死了。

我们的祖国,不落的祖国!……

这究竟是谁的歌?


我知道,夕落也知道:这是它的歌;这是它的时代——尚未到来的时代。


我和莲的故事,到这里就讲完了。

我们最后还是没有到那个世界里去,因为它不是接纳死人的天国;它属于活人,属于那些幸运地没有生在这个年代的活人。我和莲,则和我们的小船一起,被熄灭的火把抛弃在一片望不到边际的红绿交织的海面上——这也是我们写下自己故事的地方。


给你——正在读这篇故事的人:但愿你看见它,听见它;但愿它属于你,属于你们。


维诺城的夕落维诺城的莲德在船上


奥尔菲读罢笔记的最后一个字,太阳已在不觉间升上天顶。他不禁伸出自己修长却粗糙的手指,去触摸那温暖的纸页和略有洇渗的字迹,就好像触摸着那两个孩子嫩枝一般的手,和他们石头一样的心。他一张一张地翻过剩下的空白纸页,希望再找到一星半点的字迹,但一无所获。他又翻回笔记的开头,重新仔细地端详那幅不知是出自谁手的画作……

这时,他好像真的听到了一阵歌声。它由远处飘来,轻盈而明净,含着和平的喜悦,与海浪挤压木头船身的吱嘎响声、海鸥的啾啾欢鸣溶在一起,仿佛蔚蓝底色的画布上一抹引人遐思的纯白。令他觉得很意外的,倒不是这歌声来得突然,而是它和第二页乐谱上记下的并不一样——它也是童声合唱,而且有着清晰的字句;那是首赞美诗,感谢神灵将战火浇灭在城墙以外。他抬头朝歌声响起的地方看去——

那一刻,他几乎要后悔当了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位画家。

帆船的船头直指向大河的入海口,深绿的海神雕像随着波浪在奥尔菲的视野中央上下起伏,而在它所指的广阔的玻璃似的河面和白色沙滩上,蓝莹莹的落蒂花海掀起了柔美而壮丽的波浪,托起远处塞满天际的、模模糊糊一片葱绿的葡萄园;最上面浮动着的,则是维诺城那沙色的坚固城墙、巍峨的门楼,还有城内不知是什么建筑的灰蓝塔尖——在它之上,猎隼盘旋,白云低垂。

就在南岸的沙滩上,一个年轻神父带着一群唱诗班的孩子,赤脚站在落蒂丛中,面向大海,高唱着颂神的诗篇;他们也是在告诉乘船前往维诺港的旅人们:

风暴一时止息,

近海又复安宁;

鼙鼓驱逐敌寇,

笙歌迎纳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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