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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同人分享

内容类型 同人作品
原作名称 -
转帖来源 https://zhuanlan.zhihu.com/p/29740101
2014年,有知乎er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如果猴子拍了一张照片,那照片的版权属于谁

为什么会脑洞大开提出这个问题呢?其实这并不是题主自己臆想而提出的问题,这是一个真实的法律案例。


事情要从六年前,2011年说起。

英国职业摄影师大卫•斯莱特(David Slater)在印尼国家森林公园旅行。他带着各种器材,计划拍一些珍稀动物,呈现给读者。

一开始,计划不太顺利。当地烦人的猴子整天捉弄大卫,尤其喜欢揍他一顿,抢走他的相机来按快门,聆听那有趣的“咔嚓”声。

忍无可忍的大卫愤怒了:你行你上啊!既然喜欢玩快门,你们自己拍去吧!



没想到还真让猴子拍出了精彩的「自拍照」

大卫发表这张照片后,毫无悬念的立刻就火了。各大媒体和网站争相刊登这张照片,尤其是当时风头正劲的维基百科直接放在了首页上。

大卫先按照惯例收取了2500英镑的常规版权费,小赚一笔。

正当他美滋滋的以为自己从此可以跻身顶尖摄影家的行列,并且大赚特赚变成富翁的时候,一个噩耗传来了:

维基百科率先发难,拒绝支付版权费。理由很简单:这是猴子按的快门,拍的也是猴子,和你有啥关系啊?版权属于猴子!

有了维基百科带头,全世界的媒体都拒绝交钱。

猴子不能收钱,这张照片属于全人类!也就是免费!


维基百科的相关页面


维基创始人吉米·威尔士在Wikimania 2014上自拍

摄影师大卫就开始和维基百科的母公司WIKIMEDIA对簿公堂,2014年审判结果出来了:陪审团裁定本场官司维基百科胜。而且经过此次版权纠纷后,新的规定还专门加入了新的条例,如猴子自拍、大象无意导致的壁画,由海水冲击而形成的浮木等作品不都不能归个人所有,而是公共所有。

来源:猴子自拍版权案结果已出 你猜对了吗?



当一切以为尘埃落定的时候,2015年位于大洋彼岸的美国善待动物组织(PETA)又一纸诉状将大卫告上法庭,原因是:按照摄影师自动获得照片版权的规定,总部位于美国的善待动物组织(PETA)称猕猴也应该拥有相片的版权,并代表Naruto(自拍的猴子)入禀法院。

大卫得知消息后简直气炸:“这张照片的著作权当然属于我!一张照片的著作权不能单单取决于是谁按下了快门!”

他决定,不惜一切代价保住自己的著作权,开庭几轮就迎战几轮。



David Slater's monkey selfie photoshoot - the unseen pictures


现实却总是很残酷,大卫除了这张照片以外,并没有其他特别出彩的作品,而这张猴子的照片因为版权问题,也没有给他带来多少收益,可PETA的诉讼需要他聘请律师、收集证据,还要一趟趟的飞到美国去出庭。

两年之后,摄影大师梦都已成泡影。大卫已经彻底破产,靠女友打工挣钱养着。摄影师这种烧钱事业当然也做不下去了,他不得不改行做网球教练。

唯一的好消息是:2017年9月12日法官认为版权保障的法律不适用于动物,判大卫胜诉。

组织代表律师杰夫‧克尔(Jeff Kerr)说: “这开创性的案件触发大规模国际性讨论,探讨有没有需要为动物伸延其基本权益,而不单是只关于它们如何被人类剥削的问题。”

大卫说他的付出足以让他取得照片版权。他自称环境保护者,说其照片已帮助了许多印尼的动物。

不过整个案件最吊诡的是,代表Naruto出席的PETA组织声称它是雌性猕猴,而当事人大卫坚称它是雄性猕猴。

不禁让人怀疑,连性别都没有调查清楚的PETA组织的出发点确为帮助猕猴维权吗?

参考新闻: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41236191

猴子自拍版权案结果已出 你猜对了吗?

David Slater's monkey selfie photoshoot - the unseen pictures

图片来源:Google


终于出结果了!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首先恭喜摄影师争回自己的版权,其次也要对这名摄影师的“轴”精神表示钦佩点个赞,这种事 如果换个利益面前很现实很“理智”的人来,说不定就妥协让白左得逞了,这位摄影师花时间花精力花钱去打赢了一场其实对本人帮助并不大的诉讼,真是好样的~
Peta就不说了,臭名昭著的纯喷子组织,估计这次就单纯是坏,想搞个吸睛的事件来刷一波存在,无耻~
最开始拒绝付款的维基也够坑,可能这张图最开始碰到的维基小编正好是个典型白左,好倒霉WWWWWWWW
希望能看到摄影师反诉维基的大戏WWWWWWWWWWWWWW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

这事件进展到现在,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啊(X)
虽然成功保住了著作权,没有让PETA得逞,但是怎么感觉高兴不起来啊WWWWWWWW
新闻上没有说大卫后续还要继续维权,不知道他会不会反将维基和其他转载媒体要求支付版权费以及要求PETA赔偿损失?

现在真的很有必要继续起诉维基了
第一个判决认定了“所有权”是归全人类的,换句话说就是“公共领域的作品指……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使用的作品
进入公有领域的理由则是“没有人类对这个作品具有著作权
那么现在作者获得著作权在法院判决所有权之后,大卫如果不根据“人类获得了作品的著作权”为由去推翻第一个判决,收回自己的所有权,那么实质上那些媒体还是可以继续赖着不给版权费的WWWWWWWWW
就是不知道作品进入公有领域之后,再收回所有权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甚至都不知道这种事有没有先例WWWWWWWWW
似乎这非常困难,比直接判决权力属于谁更困难,这就很尴尬了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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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熊星座 于 2017-10-12 22:00 编辑
回复 2# 羽·凌风

摸摸摄影师,真可怜,哎~~~
不过说到反诉维基的问题,通过我们昨天聊(?)的话题,我有了一点新的想法诶WWWWWWWW

PETA主张猴子具有著作权和版权的荒唐论调不值一驳~
但是,如果是从维基的立场出发,其实主张摄影师没有著作权/版权,并不等于主张著作权就归属于猴子,维基主张的应该是著作权归于全人类、进入公共领域,没人能够独占该著作权及其附带的使用权~
而这,我觉得从某种角度说,是有一定道理的WWWWWWW

因为,照片确实是猴子拍的,也就是说,是某种“自然力”作用下形成的~
而该摄影师主张著作权归自身所有,仅有的来源只是相机和底片是他的,而并非提供了创作/创意活动~
那么,同理我们举个例子,假如在野外,一个画家的笔和颜料被大象偷走了,大象用它们画了一幅画,我们能说这幅画的著作权也属于画家吗?毕竟,在此过程中并没有体现出画家自身的创作/创意活动~
更合理的归属划分也许应该是,大象用画家所带材料产生的作品应归全人类所共有,所有人都有权享有其使用权,而画家则应被视为由自然力造成了其损失(笔和颜料),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由相应负责的部门来赔偿、弥补这笔损失~

再进一步讨论,任何由自然力产生的物品,个人要将其据为己有,法律上其实都需要一个行为过程,并且目前都有一套相应的规则~
比方说,一块天然宝石,要转化为一个归属个人的商品,现在一般适用的,要么你通过向政府买地的手段获得宝石出产地的方式来获得其物权,要么在无主之地,通过你将其发掘出来这一行为来获得物权~
而艺术品,与一般商品有所不同之处在于,其本身最主要的价值来源其实在于凝结于其中的人类创意,因而,要获得艺术品的著作权/物权,除了自己去创作以外,从理论上说,别无他途~
那么,由自然而生成的天然艺术品,应怎样看待呢?沿上述思路出发,我认为,该物品本身作为一件东西的物品物权,仍能通过某些合法的方式而归于特定个人,但其作为艺术品、作品的“著作权”及其相应延伸的使用权,则已经没有任何办法背个人占据,确实应为人类所共有。

因此,从这个角度思考,我觉得维基提出的主张确有其自洽、合理之处。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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