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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羽·凌风 于 2021-6-18 10:21 编辑
抢——头——香——!
其实这篇是活动命题公布之前就一直在写的,待看到命题之后……既然是自由发挥,那么这篇要算作迷失也挺合适的……是吧(X)
所以我就不客气啦! (炸)




屏息,让瞄准镜的十字交点以最完美的角度叠中猎物的要害。
凝神,扣下扳机的那一瞬间手指绝对不能有丝毫犹豫和颤抖。
枪声乍响,鸟兽哄散。
安哲拉离开藏身之处,快步走向方才猎物中弹的位置。地上,一滩溅射状的鲜血还在冒泡,挤出几声猎物垂死的哀嚎。很好,没有打偏,这正是击中致命内脏后留下的痕迹。
安哲拉不禁得意地抿嘴,既然是致命伤,那就不必着急了。他不紧不慢地伸出步枪用枪口拨弄被受惊兽群压塌的蒿草,在杂乱不堪的蹄印间寻找受难者的行踪,跟随连珠的血迹绕过几片林木后,终于在不远处的洼地里发现一头倒地的黑斑鹿。那鹿头无力地依靠在石坡上,双眼外凸、口大张着、舌头吐得老长,俨然一副窒息而亡的模样。它侧胸上仍有一块巴掌大的嫩红泡沫正在不断崩解,鹿的生命力在逃跑的过程中已经消逝殆尽。
肺部中弹,没有错,这就是自己的猎物。安哲拉提起步枪的背带挎在肩上,再从腰部绑带上解下猎刀,小心靠近——他以往遇到过诈死的狼兽,所以,即使看到这种显而易见的死亡现场,他也不敢大意。
他伸手从背侧一把抓住黑斑鹿的角根,没有感受到一丝阻力,鹿确实已经死了,安哲拉这才放下心来。他收好刀,拿出背包中的GPS定位器绑在鹿尸的脖子上,接着举起信号枪朝天鸣响。青绿光束拖着一道长长的尾迹划破天空,发出噼里啪啦的烟火暴鸣,在几十公里外都能看到。做完这些,他才整理行装,从容离去。
那是给国家真肉狩猎管理局发送的坐标,不出三天时间,在最近营地待命的运输队就会赶来将猎物带走,送去真肉加工厂和城里人的餐桌上。
现在可真比以往便利多了,每次发射信号弹时安哲拉都止不住这样想。以前,猎人们只能用老土的双管猎枪,射程短、准头差、动静还很大,那时候猎人为了捕获一只猎物需要花很长很长的时间,费尽心力跟踪、猎杀、追捕,还得把尸体切成很小的碎块亲自运回镇上销售,大部分骨头和难剃下的皮肉都只能留在林子里喂野兽。
真肉管理局成立之前,管制枪械都是些有价无市的高端玩意儿,老一辈的猎人们通常只能用弓弩,奔波劳苦还赚不到什么钱,狩猎是一门既危险又清贫的手艺。但现在好多了,尽管枪支和弹药依然很贵,但有运输队的帮助,至少打到的猎物不会被浪费了。还有保存和销售的事儿也都不再需要猎人亲自操心,许多人不再是迫于生计,而是出于爱好或是追求刺激来到荒野,担任起连接文明与蛮荒的工作。
安哲拉就是一名因为爱好而入行真肉狩猎的职业猎人,从事这行已经有五年了,他所负责的华岭和北皇的广茂森林是卡亚纳兹最好的猎场。他可喜欢手持枪械肆意游荡的感觉了,仿佛自己是一头劲霸威猛的掠食者,所有猎物都得在他面前发抖。多数时候,他都像这样在林子里转转,跟踪鹿群,埋伏着给与致命一击。有时他也会接探险向导的活儿赚点外快,日子过得还挺潇洒。
那些老一辈猎人甚至还嫌弃他们过得太潇洒了,他们就跟其他行业里的传统守旧老人一样,总爱说什么年轻人内心里缺了太多猎人必备的东西,尤其是一点都没有狩猎的“神圣感”。对此安哲拉和他的同事们都是当笑话来看的,工作嘛,当然是怎么高效怎么来啊,神圣感不过是建立在古时候清贫辛劳之上的心理安慰,又不能赚钱。
想到钱,他在林子里轻松地散着步,一边找自己留下的路标记号,一边细细回味刚才的狩猎。那头黑斑鹿倒是健壮,纯肉大概能卖个几大千,加上鹿角鹿皮这些边角料,再扣去税收和管理局要拿走的部分,他能赚个万把福兹。有了钱,他就能买更多的枪支弹药,离一直关注的全地形山地车也又近了一步。
想着这些开心事,他不禁哼起小曲儿,往露营地点走去。

猎人外出追踪猎物时用的临时营地很是简陋,就只有一个安置在露营圈中的小帐篷。进“屋”之前,安哲拉先举着枪绕露营圈的圆形管线走了一遭,检查附近的地面和帐篷的布料上是否有猛兽的踪迹。营地和他离开时一样,安安静静的,连风吹刮的动静都没有,也没看到可疑的痕迹,他这才放松下来。
既然圈子没事,营地应当是没有遭遇不速之客入侵的,安哲拉快步跨过露营圈的铁皮管道,进入营地内。管子感知到有人在附近,发出“噼啵”一声爆鸣,微弱的电光自金属上流窜而起。他低头看了看,伸枪口把遮掩住管道的草叶拨开,满意地笑。
单枪匹马身处野外,最重要的是就是保护堆放补给的营地不被野生动物侵害。过去,猎人们爱用刺鼻的烟雾和药水保卫营地,但那些原始的伎俩往往效果不佳,还会影响自己。如今的猎人都用这种看起来像个巨大金属环的装置,里面装满了可以烧一整天的压缩燃料,一旦侦测到有野兽在附近就会喷出电浆和火苗予以警告,就连最憨的蛮熊都不敢随意靠近。
安哲拉从帐篷里拿出前两天打到的鲜肥林兔,剥了皮去了内脏扔在炉子上烤,接着取下挂帐篷内壁上的对讲机,调到信箱听听有什么新消息——为了避免对讲机的噪声惊扰近在咫尺的猎物,他这次外出时没有把它带走。
对讲机发出咔咔的电流杂音,一个沉稳且富有磁性的男中音混在里面说话。
“安哲拉,我是斯万。今天情况怎么样?打到你的‘梦幻猎物’了?”
“嘿,我看到信号弹了,你成功了?运输队明天早上出发,你可以和他们一起回来。”
“我说安哲拉你个小崽子是不是又没带对讲机出去?你能不能让你爷爷少操点心?”
是镇上管理局联络员的声音,也是曾经引他入门的前辈。那伙计就喜欢说这话,实习期那会儿真是每天都能听到好几次,安哲拉听完笑了半晌,才按下对讲机的通话键。
“老斯万,这里是安哲拉。今天的收获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头斑鹿而已。我明天打算去冻湖周边转转,应当能看到上次跟你说的白熊,所以让运输队别管我。完毕。”
用简洁的语句汇报完自己的情况,他随手把对讲机放在地上,坐在火炉边品尝刚烤好的兔肉。身处野外,他只带了些辣香粉,此时撒一把于兔肉上,鲜嫩诱人之气便扑鼻而来。真香啊。安哲拉撕下一条腿放在嘴里噘,几分惬意地抬头看林冠间隙投下的天光。
现在是夏季,北方的天空黑得很慢,九点钟的天边都还有一丝昏黄。他伸手把挂在帐篷外的电灯打开,就着灯光和即将落暮的日光,边大口吃肉边在地图上规划明天行进的路线。这时候对讲机“嘎吱”尖叫着响了起来。
“谢天谢地,你个小崽子终于冒泡了!我们都在打赌太阳下山前你能不能出声呢。”
他拿起对讲机,正想着自己要怎么回话比较好,对面很快就又传来了新消息。
“今天有个探险队说在皇林谷看到了绿龙,我也不确定,那地方已经很多年都没有出现过龙了……你在外面小心一点,最好还是别追了,先回来吧。”
安哲拉拿笔在地图上点了下前辈说的位置,在冻湖的西方,隔了有十几公里。他思考片刻,按下对讲机的通话键回答:“没事,我对这片林子有数,这两地方远着呢。完毕。”
“行吧,祝你好运,记住我教你的东西。有情况随时联系,别再把对讲机扔帐篷里了。”
听闻此话,安哲拉笑了笑,收拾好火炉和枪具。天光渐渐暗淡,他见深林之中有精光闪烁,兴许是有什么动物被烤肉的香味吸引来了。
他再次检查露营圈是否在正常运行,只要有这东西在,他可不怕那些不速之客。收拾好线圈和火炉,他关了灯,缩进帐篷里,裹在厚实又温暖的睡袋中,想着很快就能换成钱的黑斑鹿和即将变成囊中之物的梦幻白熊,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了。

白熊,准确的说是一头白化的爪熊,是安哲拉此行的终极目标。
他是在一个月前盯上那头熊的,那天他和往常一样提步枪在林子里闲逛,路过一处峡谷时,他看到了于谷底漫步的白熊。那熊比他过去见过的林熊小许多,站在山崖上远眺,好似个精致的袖珍玩具。他直到看熊站起身用又细又长的尖爪子扒拉树枝找果子吃时,才发现它是一头爪熊。
白化的爪熊比白化的林熊值钱,因为爪熊的体态挺有个性,很难被不懂行的人误认成是雪原熊的幼崽——这对于那些收藏珍奇标本又酷爱炫耀的阔佬来说很重要。而安哲拉正好认识这样的阔佬,他回城后就把白熊的事告诉了信得过的老板,对方随即向他保证,只要他能猎到那头熊,便会出高价将其买下。想到阔佬提出的价格,安哲拉不由自主地咽口水,那可是足够他直接买下山地车的价格,比老老实实打些骠肥体壮的肉用动物强多了。
这种整个职业生涯都碰不到几次的机会,不抓住多可惜呀。安哲拉回想起自己初遇白熊时的情景,那时候他还小心地跟踪了两天,发现那熊似乎很喜欢在冻湖和周边的峡谷里活动。爪熊和林熊不一样,爪熊是没有领域的,希望时隔一个月赶过去还能遇到它。路上还能顺便发现些别的猎物,赚点外快,比如前日那头健美诱人的大公鹿。
他顺着一条小河前进,沿着河滩与森林的交界,尽量避免自己的身形出现在开阔地带。一边走他一边举起望远镜暗中观察,这种小河沟通常都会有动物驻足喝水,要是能在这儿遇到一群皇狼就好了。狼肉是一种比鹿肉更高档的野味,皇狼又是北皇林子里体型最大的狼,一来就是一大群,一枪一个小朋友,打起猎来可舒爽了。
想起狼群,他默默把步枪背回肩头,取下挂在大背包侧面的连发霰弹枪,装好猎狼用的大号鹿弹——对付那些群体大又爱咬人的亡命之徒,果然还是用霰弹枪比较合适。手上这把枪甚至还从狼群口中救过他的命:他曾经在和这里很相似的河谷里遇到过一群狼,并且全身而退。
其实那天刚开始他只看见一头狼,远远地站在河边喝水,没有注意到他,于是他果断抬出步枪来给了它一枪。可就在他离开藏身地准备过去捡尸体时,他随意地往侧边一看,魂都差点给吓飞:好家伙,密密麻麻不知七八头还是十来头狼趁着他专心观察倒霉鬼之时,已经悄咪咪摸到门口了,离他不足十米的距离。
他站起身暴喝,拿步枪对着狼群扫,根本来不及瞄准也根本打不中,那狼丝毫不害怕,眼看着就要扑上来。急中生智,他索性把步枪往地上一扔,抄起挂在腰上的霰弹枪,一边碎步游走一边盯着狼侧身的前半部打。霰弹枪的火力可比步枪猛多了,连枪声都是“轰轰”的,一旦命中身侧那就是妥妥致命的穿肺伤,射得那些狼崽子哀鸿遍野、抱头鼠窜。
遭遇战结束时,河滩地上绽了几朵飞散的黑花,足足留下四具尸体,把河水都染红。而他自己只被乱扑的狼爪子擦破点皮,他不仅从群狼口中活了下来,还打了个完美的胜仗。后来,那件事在业界成了一个传奇,连总说自己从业半生见多识广的老斯万都惊呼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那个愿意买下白熊的那个阔佬也是因为这事在行业舞会上认识的。
要是自己知名度更高点,没准就能认识更多的阔佬,接到更多的私活儿,赚更多的钱。安哲拉美滋滋地做白日梦,捧着望远镜寻找猎物,没看到能提升肾上腺素的狼群,倒是在水面开阔、流速平缓的河湾地带发现不少正在愉快觅食的水鸭子。
这也不错,北皇纬度高气温低,生活在这里的鱼通常是鳞细肉嫩皮鲜脂厚的冷水鱼,吃这些鱼的水鸭子自然也尽是群鲜香多汁肥而不腻的主儿。好吃的东西自然值钱,可不能惊飞了,他趴在滩地上匍匐前进,口水都快流出来。爬到接近鸭子们的警戒极限时,他才静悄悄地蹲立而起,高举霰弹枪果断扣下扳机。
振奋人心的巨响炸开,山壁激荡起阵阵不灭的回音,淌满了整座河谷。群鸭震悚,纷纷振翅起舞,顿时水花高溅,惊鸣连天。安哲拉不慌不忙,稳稳端起霰弹枪瞄准鸭群飞行的轨迹,在它们尖叫着飞越山谷之前,又再打出两枪。几只飞鸟应声陨落,青绿鸟羽散落成飘絮,鸟身化为姹紫嫣红的血雾。
血雾?
安哲拉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他看着这样的场景直发愣,待到幸存的水鸭子全都飞出视野,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什么错误:该死,忘记换弹了!用大号鹿弹打鸭子,那可怜的猎物直接被炸成一蓬碎渣!别说卖钱了,连肉都没得吃!
他抱头屈膝无声哀嚎,眼睁睁地看着那几朵盛开在天空的红花正随风缓缓飘落。那是已经变成空气的钱留在人世间最后的幻影,凄美得让人心痛。

循着河谷一路向北,安哲拉花了三天时间才从先前狩猎黑斑鹿的地方走到冻湖附近。北国的湖泊常年冰冻,到初夏这时节才刚解冻没多久,湖水青得透亮。他在湖边找了个隐蔽的位置安营扎寨,把帐篷、火炉和露营圈都拿出来摆好,做足了要在此地长久奋战的准备。
即便对常年旅居荒野的猎人来说,冻湖也是一座罕见的世外天堂。这里距离文明的喧嚣非常遥远,鸟叫与鹿鸣都带着股浑然天成的沉浸美感,偶尔还有狼嗥声自不知何处的山谷里传来,回声于这座谷底之湖上汇成一场象征丰饶的交响。那是野生动物演奏的歌,站在这舞台中央深吸一口气驻足聆听,到处都是猎物与赏金的味道。
每日清晨,安哲拉都会带着壶顺帐篷前的坡地去往湖畔取水,顺便用原生态的净水洗一把自己油腻到都开始板结的胡须和头发。吃完简单的干粮早餐后,再腰系随身包、肩挂望远镜、背扛步枪、手持十字弩,绕湖一周找找看有没有值得注意的踪迹。临近傍晚,他再慢悠悠踱回营地,吃顿辣粉烤肉配碳水干粮,顺便打开对讲机向管理局汇报近况,最后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第二天继续。
冻湖周边能走的地方他都转遍了,这地方果真不愧是人迹罕至的野生天堂,每天都有鹿群来到此地觅食和喝水,杂乱的蹄印和肆虐的齿痕随处可见。但他现在并不想猎杀鹿,他在蹲点等待目标现身,这时候把人多嘴杂还架着飞机的运输队引来显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让他不向上汇报而只是杀条鹿来自己吃,这可太浪费了。
好在这里小型动物的数量和种类更多,向湖侧的缓坡上遍布小土洞,那都是鼠骑的家。这几天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清晨时分躲在灌木丛中,看草兔在洞口探头探脑,然后等它漫步到空旷地带开始取食富含露水的草叶时,赏它一支弩箭。十字弩在近距离上的准头和威力也不输枪械,箭矢无声又不容易惊扰到附近的动物,便成了他这段时间蹲守湖畔的最佳选择。
本来也想搞点冻湖里的水鸭子吃的,这儿的水鸭子可比沿途小河沟里的多得多,但多数都聚集在湖泊中央,以弓弩的射程和准头几乎摸不到它们的羽毛。不过有些猎人不用弓弩都能命中那些鸭子,他知道自己的导师就能在百米之外使绳标猎取湖中心的水鸟,那可是一手相当了不得的绝活,但无论安哲拉怎么恳求,老斯万都不愿意教他。
老斯万是个优秀的导师,教过他很多在荒原林子里生活的技巧,教他怎么追踪猎物不被发现,教他识别天气和风向。唯有一点不好,老斯万就跟大部分老辈的猎人一样,是在活在过去的老顽固。老斯万总爱跟他吐槽说什么现在的年轻猎人只懂追求技术,没一点猎人该有的素质,他还说猎物和猎人本都是同样的东西,异化的心态迟早会引发战争云云,就这样总是苦口婆心地教导他不要和那些浮躁的年轻人一样,而他总是一边摆弄自己的爱枪一边微笑。
算了,不教也罢,不过是少了顿鸭子吃而已,安哲拉提着草兔的耳朵,已经很满意了。同样是毛厚脂多的高纬度物种,草兔肉的鲜嫩程度不比水鸭子差,就是身处野外、兔子的长毛处理起来比较复杂。
这地方还有不少兽类,埋伏兔子时安哲拉就亲眼目睹过狐狸冲出来劫走他的猎物。那时候他剑拔弩张马上就要按下扳机,突然窜出来个红彤彤的狗东西直接把他的动作给硬生生憋了回去,可气人了。最生气的是他还没法料理那只狐狸——字面意义上的“料理”,他相信就算是国宴的首席大厨来了,也不能在缺少工具和卫生的野外去除食肉兽类沁人心脾的膻味。真杀了它,也不过是给这原始的荒野徒增一具尸体。
有时他会背离湖泊走向外沿的群山,爬到山脊上居高临下观察周边的谷地。在那里他看到过狼群吃剩的鹿尸,骨头上带血丝、肉还算新鲜的那种,到处都是不忍直视的苍蝇。他在那头鹿尸边找到个隐蔽的树丛,埋伏了两天,可啥东西都没有等着。熊的痕迹他也发现了,但那是属于林熊的,几个大耳巴子刮在人头高度的树干上,几乎把树打断。相比起来,擅长爬树的爪熊则喜欢把爪痕留在更高的、接近枝杈的地方。
日复一日,安哲拉并没有找到目标的踪影。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两周,就在他开始考虑是不是该换个地点蹲守的时候,他在一个晴朗无云的晌午,于一条通往华岭森林深处的河谷汇口,看到了几撮洁白的粗兽毛。

安哲拉急忙趴在地上,捡起一撮毛放在鼻子边猛吸,顿时一股子新鲜浓烈的骚味冲得他头皮发麻。是熊没错。
他小心用手拨弄附近的草叶检查碾碎植物、压凹泥土的足迹,比人手掌更大的肉垫印记前端明明白白刻着五道宛如匕首的爪痕。是爪熊没错。
这就是他正在找的那头白化爪熊,并且从痕迹的状态来看,它离开此地绝不出半天。
可算是找到线索了。安哲拉激动地收起枪弩,一手拿出望远镜随时待命,另一手轮番拍打自己衣服和裤子口袋,再取下狩猎用的随身背包看看,还好,他习惯性地随时背了两天的干粮在身上,备用的露营圈和火柴也都带着,甚至连容易干扰潜伏的对讲机也都留在营地里。他不需要专程回去补给,即刻便可以上路。耐心埋伏的猎猫顿时化身为寻踪觅迹的猎犬,他俯身弯腰贴着草皮,沿白熊留下的脚印快步前进。
如果说埋伏需要的是耐心,那追踪需要的就是谨慎。每走一段路,他便找处视野开阔的高地,拿出望远镜来,将目所能及的原野仔仔细细地扫描一遍。没有看到目标,再继续追踪熊踪。
好不容易找到新鲜的痕迹,他可不希望在这种时候出岔子,若是动作太猛惊扰着猎物,可就糟糕了。时不时,他还站起身伸手指感受一下风流动的方向,尽量避开走痕迹去向的上风位置。熊的嗅觉是很灵敏的,在它们面前顶风作案可不是什么聪明的行为。
不知不觉中,安哲拉迎着下午的谷风、顺河谷的坡地追出很远,终于在河川与林海相连的一处洼地里,看到了那头朝思暮想的白熊。
望远镜的镜头下,那熊正在几株硕果累累的浆果灌丛里大快朵颐,银白的熊身坐于河谷上游,背部迎向葱郁的密林和遥远的山峰,恰似一团尚未消融的冬雪。安哲拉曾听闻山间的野兽会把凛冬季节称作纯白之兽,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你好呀,小美人儿。”他伸舌头舔舐有些干裂的嘴唇,悄声自言自语。
放下望远镜、换上步枪的瞄准镜,缩小的镜头之中,那白熊的身影却变得更加伟岸,顿时占据了瞄准镜的一半视野。他屏住呼吸,静观白熊屁股坐在地上,用小刀般的利爪割断树枝,双掌捧着往嘴里塞,好一副仪表堂堂的模样,吃得还挺讲究。
他的位置挺好,几乎正对白熊的侧面,肥硕的熊身完全暴露在他的准心之下。这个角度开枪很容易击穿熊肺,只要他把握熊抬爪捞树的时机扣下扳机就行……
但这还不是最好的角度,爪熊虽比林熊小,但好歹也是一头庞然大物,穿肺虽能造成致命伤,但并不能立即致死。猎熊时,不能快速毙命,这可不是一件好事:凶猛无畏的性情和生命力旺盛的身躯会促使熊在受到致命伤之后更倾向于反击而不是逃跑,而身负重伤的垂死之熊依然能够跑出可观的距离、造成不俗的破坏。他已经听闻过好几个猎熊人被奄奄一息的巨熊拉走垫背的悲剧了,过去每次猎熊的时候老斯万总爱讲述那些猎奇的故事,他可不希望那样的事在自己身上重演。
安哲拉匍匐在地,缓慢而安静地向熊的前侧移动,每爬一段路他便停下来举起瞄准镜矫正自己的前进方向。他要保证白熊在中枪后没有足够的精力找到他的位置、没有足够的体力给他一记熊掌或是一口熊吻,他更是要保证白熊死得足够快,快到它自己都来不及弄坏那一身美丽贵重的皮囊——他得射中心脏。
他得找个绝佳的角度,避开精壮的肩膀和厚实的脖子,从不影响毛皮标本完整性的腹侧,准确地命中心脏。

这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他安哲拉自从入行以来就一直枪不离身,玩得最溜的就是手中这杆老步枪。他曾经用步枪射爆林兔和土球的眼睛,于百步远打断湖鹤的脖子,也在两百米开外准确命中过大公鹿的脊椎,所以,摸到尽可能近的距离去射击白熊的心脏也不是多难的事,他行的,他能做到。
他深吸一口气,爬到那熊突然竖起耳朵,似乎是听到了可疑的声音,才停下来。这已是爪熊警戒的边界,再往前会发生什么可就不好说了。他小心挪到一处低灌丛后面藏好,只露个脑袋和枪口在外面,朝向鬼头鬼脑到处查看的白熊。
现在的位置已经很近了,瞄准镜的倍率调到最大,视野中几乎全是白花花一片,都看不到熊身之外的部位。他满意地卷舌,将枪口指向熊的胸膛,屏息凝神,就等熊再次伸爪拨弄灌丛时,方可扣下扳机。
那白熊紧张地观望一阵,没有发现迫在眉睫的危机,便伸出舌头哈着气,继续把注意力放回到品尝浆果上。瞄准镜里,熊身的角度转正,熊爪慢慢抬起,恰是开枪的时机。
但,好像不太对,他的手指还没来得及弯曲,总觉得现在的情况好像不太对……那熊爪子抬起的速度比先前取食时略快,那熊身躯上挺的角度也大了许多,几近站立,那熊嘴巴更是没有发出期盼美食的哼声,反而传来阵阵隐忍愤懑的恶啸。
这分明是大白熊威吓的叫声!难道自己被发现了吗?听到这声音,他的肌肉紧张到发颤,没余力也没时间把目光从瞄准镜上挪开去看看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急忙将枪口向上推移跟上熊直立的动作,尽可能让准心保持瞄在胸口的位置。
而他的脑子更是紧张成一团混沌,完全没想到,自己埋伏得那么完美,却被那蠢熊一眼就看穿了!现在该怎么办?跑,肯定是不行的,野兽最喜欢攻击只会撅起屁股逃命的弱鸡。吓,估计也够呛,看那熊发狠的样子,他可没本事把熊给镇住。
可什么都不做的后果更糟糕,不管那熊是战是逃,都更糟。一旦它冲来,安哲拉就不得不用霰弹枪自保,白白打坏这张高价的银雪毛皮。而一旦它逃走,很长一段时间他便是再与白熊无缘了,异色毛皮的动物本就很敏感,受惊之后不知会躲到哪里去、藏多长的时间。
只能把握这最后的机会硬上了,安哲拉果断开了枪。随着一声刺耳的炸响,子弹从步枪枪口喷薄而出,钻入白熊的胸膛。
打中了吗?后坐力将他的视线推向天空的前一瞬间,他隐约看到白熊抬爪捂着胸口痛苦地低头,粗壮熊身向后仰倒。应当是打中了吧?待他回过神来,那熊已然不知去向,灌丛前的空地上只留下一滩新血。
是喷溅形状的、带有些许泡沫花的新血——打中了,但似乎没有正中红心。
安哲拉倒抽一口凉气,伏下身以虔诚的姿态检查猎场的痕迹,接着追随白熊逃亡的步伐,爬上山坡往森林里突进。他心里连连祈祷千万得是击穿了要害,可不能让那熊崽子就这样带着不致命的轻伤逃走,否则他倾尽后半辈子怕是都再也见不到这头迷人又昂贵的白化爪熊了。
一定要是致命伤,一定要是致命伤……他踩过熊足刚踏平的草叶,仿佛还能触及到猎物刚刚留下的体温。日头渐低,沉于林冠之下,他打开随身携带的手电,勉强还能跟上滴淌在地上的血花印记。
一定要追上,一定要追上……隐约间他听见丛林深处传来嘶哑的熊咆,可越着急他越是难以在逐渐昏黑的林间小径上看清爪熊的足迹。他觉得有些脚印自己好像之前见过,又似乎从没见过,追着追着,连黑陈陈的血迹都看不清了。
妈的,迷路了。安哲拉忍不住朝分不出是来是去的熊脚印啐了一口唾沫,低声咒骂着回到上一次见到血迹的地方,重新分辨那些杂乱的脚印到底延伸至何方。好在出错的地方很容易找到,那头熊故意朝自己来时的方向逃,并在一处林间空地上来来回回徘徊了一会儿,企图把下山和回林的脚印混在一起。它甚至还在此处清理了伤口,地上散落了一些染血的白毛。
倒霉,眼看天将转黑,他却不得不放慢速度,压抑住火急火燎的心情,从一大堆脚印和纷杂的血迹里辨别出白熊最终离去的方向。这样的情况他过去也遇到过,和导师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也遭遇过中枪没死逃出很远最终跟丢的猎物,但老斯万没教他怎么辨别猎物最后逃亡的方向,他只要见到徘徊状的脚印,便会识趣地放弃追捕。
对此安哲拉一向很是不解,估摸这又是一种老辈猎人迂腐的行事方式,一点都没有效率,简直就是白白浪费子弹。他暗自思忖,等下次狩猎的时候,他得雇个鼻子灵敏的狗来当向导,虽然大部分动物都不愿意接真肉管理局的工作,但重金之下必有勇夫,他总归是能找到的,也一定得找到。到那时候,他就要回来把这些狡猾的禽兽全都杀了。
但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先找到已经中枪的白熊。夜已经深了,四周开始响起森林夏夜常有的刺耳虫鸣,他甚至慢慢绕回到徘徊场地之外还能看清血迹来路的地方,跟着熊脚印来回奔走好几趟,才终于又接上血滴的痕迹。不知何时,远处若隐若现的熊啸声就消失了,也不知道它是死了,还是早已逃出人耳能够听见的范围。
辨出足迹的去向后,他几乎是一路小跑着前进,希望能追回因为迷途而耽误的时间。夜色渐浓,他的眼前就只有一道电筒光铺开的通路,以及熊跌跌撞撞踏出的坦途。就这样一直追下去——不知过了多久,大概已有一个小时吧;身处夜色笼罩的密林之下,他也不知自己的方位,估摸是正向着地势更高的西北而行吧——直到他满是青草泥土气味的鼻腔里终于涌入一丝鲜血的腥甜,并且越来越浓郁。
他终于在一座小小的山岗上,找到了白色的尸体。

白熊死了,死于肺部大穿孔造成的窒息。
安哲拉小跑到尸体前,一眼就看到熊的胸侧有个拳头大小的圆形伤口,白毛上硬生生开了个窟窿,红肉里泛起血泡,就在肌肉最壮实的肩膀后面没多远,醒目得很。毁了,竟然在侧面打了那么大一个洞,这张皮算是毁了。
他摇头痛惜,提枪口拨弄熊的四肢检查其他部位的毛皮。正如他所担心的那样,没被一击毙命的白熊吃痛逃往山林,它的步伐在重伤中踉跄,它的身躯不断地撞击树木和岩石,它的利爪用力挠带来钻心苦楚的伤口,它的毛皮因而满是摩擦造成的划痕。那个巨大枪口竟还有被熊爪撕裂的痕迹,毛发散乱、土渍飞溅、惨不忍睹,一点都没有几个小时前活熊站于河谷里雪山下的光鲜亮丽。确实毁了,真没想到小小的子弹竟然有那么巨大的破坏力,可怜一张罕见的白化爪熊皮,被它自己给抓花了。
“哎,你说你惊啥呢?不站起来不就没这些事了。”
安哲拉自顾自唉声叹气,心情沉重地从随身背包里拿出备用的露营圈围住熊尸,再将从金主那儿拿到的GPS定位器绑上熊露在外侧的前臂。用力抬动熊臂时,他注意到熊的胸膛附近还有一个血红的小圆点,像是在逃亡途中被树枝扎穿的伤痕。真是晦气,摩擦伤多就算了,连贯穿伤都不止一处……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这第二块伤口位于腹侧,做成标本或是皮毯后就不容易看见了。
他打开露营圈和定位器,白熊尚未弥散的生气在露营圈的铁管处激起一连串的电火花,搭配上定位器间歇闪耀的红光,简直就是一出鬼魅般的夜舞曲。如此一来,金主就能知晓自己的收藏品已经准备妥当可以回收,而他也可以回家等着领赏钱了。虽然毛皮不够完美,但好歹还是能值几个钱,成功干掉目标总比忙活半天啥都没有强。
做完这一切,他面色颓然,扭开露营圈管道一处的气阀,以火柴点上,再撅起屁股坐在熊尸旁边,随便吃点干粮,打算小憩一阵,静待长夜过去。露营圈生火、巨熊尸防风,加在一起就是个简陋的临时营地,有它们的保护,他不必担心黑暗里跃跃欲试的食腐者会摸到自己跟前,也不怕夜里起风吹凉皮肤,可以闭上眼睛休息了。他伸手拨身边的杂草,打算清出一片可以躺下的空地,却扫出个手掌心大小的硬实东西,硌得毫无防备的他掌心生疼。
讨厌的石头,讨厌的森林,讨厌的死熊,怎么今天不管什么东西都和自己过不去,安哲拉心里愤愤怒骂。他打亮手电细看,发现那硌人的东西并不是石头,而是一个比岩石更尖锐、更规则的椭圆片状物——那是一个墨绿色的鳞片,是绿龙的龙鳞。
一瞬间安哲拉整个人都精神了,他触电似的梗脖子挺背站起身来,拿电筒往熊尸身上和周围扫荡,果不其然又捡着几片龙鳞。那比人手指还长的熊爪上还沾了几缕黄橙色的鬣状长毫,果真是绿龙没错。
他将鳞片和鬣毛凑在鼻子边嗅闻,这些零件上并没多少泥土的腥气,并且还带着不同于爪熊的骚味,必是刚从主人身上脱离没多久。这是新鲜的痕迹,不是白熊逃命时不知从哪里沾染上的附赠品。
等于说,这附近有条绿龙,比爪熊更庞大、比白化还罕见的绿龙……
安哲拉赶紧环顾四周,一手拿电筒,另一只手已经抱住了霰弹枪,紧张得发抖。深夜里他看不清身边的景色,只记得这种在林子里冒出个小尖尖的山岗似乎大概好像确实是皇林谷里常见的地貌,正是老斯万提醒他近期有绿龙出没的那片林子。
他想起老斯万总跟他讲绿龙的危险,说那些邪魅的东西比森林里体型最大的林熊还要凶狠,说它们是森林里所有猎物的守护者,有神性的庇佑。他跟随老斯万实习的那一年里,每当老斯万看到绿龙的痕迹,就会立马跪在地上磕三个响头,然后领着一头雾水的他赶紧离开。
为了追那头白熊,自己竟然不知不觉跑出来那么远吗?看来他也应该学老斯万离开这儿,最好明天一大早就走,远离绿龙的领地,回去他安放在冻湖边的小窝……也许他现在就应该出发……
不,不对,晚上走出露营圈可不是什么明智的行为,他能看到铁圈之外有两条大型猛兽的痕迹,一条是白熊的来路,另一条自然是绿龙的去向。从足迹的新鲜程度上判断,这绿龙八成是被气喘吁吁奔跑而来的持枪猎人吓走的。
安哲拉来来回回在圈子里踱步,逐渐后怕先前自己追逐白熊时竟在入夜的林子里跑了那么远。它一定还在附近。安哲拉习惯性地握紧手中的霰弹枪,来自文明的武器和防具能带给人无与伦比的安全感。
枪,保护猎人生命安全的枪,曾助他屠狼杀熊的枪,子弹上膛蓄势待发的枪。他低头看着抱在怀里的爱枪,再打量一番脚边躺的熊尸,不由得吞口水,舌头和咽喉发出的咕噜声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也许他压根就不需要离开,老辈猎人们建立在弓弩绳标上的信仰早已脱离了时代,现在的猎人手里有枪,有斥重金从真肉管理局买来的猎枪。拿着枪他能轻轻松松站在湖畔击杀于湖中心觅食的水鸭子,他根本就不需要学习怎么投绳标。
他萌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他要宰了那条绿龙。

躺在熊尸边胆战心惊地休息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当旭日光芒刚探入东方的峡谷,安哲拉就收拾好行装踏上了屠龙的旅程。
听起来很危险,但琢磨一宿后,他心里已经没那么慌了。绿龙虽是北地森林最罕见的顶级掠食者之一,可它毕竟是种体态修长、全身软绵绵的长龙,还是个杂食的家伙,想来危险性是不如北皇一哥狼刀兽的。
安哲拉从没猎过狼刀兽,老斯万也没有,他们负责的片区里没有这种动物。但他经常在行业聚会上听其他人谈起在极北之地狩猎的轶事,其中最引人入胜的就是一名高手仅用两枪放倒巨兽的故事,一枪穿透心脏、一枪击碎颈椎,那巨熊在杀气腾腾扑向猎人的途中便栽倒在地、即刻殒命。每次讲这故事时都会有两个好事者跳出来扮演猎人与刀狼,在会场上出尽风头。
老斯万总是对那些炫技的故事嗤之以鼻,但他不一样,他也想要像那样,有一个真正配得上“传奇”称呼的故事,当人们提起他的名字时也会情不自禁地表演他的功绩,那些默默无名的后生、那些自视甚高的老辈无一不想要和他站得更近一步。而他现在手里就握着那个成为传奇的机会:绿龙是比刀狼和白化爪熊都更美丽、更庞大、更罕见的动物,也更贵重。在华岭,绿龙的价值仅次于几近灭绝的浪尾鹫,只要他能打到一头,根本不必担心销路问题,不管是收藏家、美食家还是博物馆都会抢着要绿龙的尸骨,他将直接成为业界红人。
这种事情光是想想就令人振奋,安哲拉握紧猎枪,快步跟上绿龙留下的痕迹。那头绿龙自昨晚被惊走后就没有再回来,粗长龙身就像巨蟒,在地上留下一条显眼的单行道。作为心大的顶级掠食者,龙的踪迹比爪熊的好找多了,几乎可以说遍地都是,他就算小跑前进都不怕追错。
他沿着龙踪追了约莫个把小时,从丘陵遍布的山岗下到一处清静的谷地。针叶森林点缀在谷地之中,阳光金黄倾泻于浅山之上,这就是皇林谷的全貌,北国雪皇所庇佑的山谷。
站在山坡上,视野很开阔,正适合搜寻猎物。安哲拉找了块大石头缩在后面,摸出望远镜观察,任由视线沿绿龙的踪迹扫过原野。早晨,林间草海青雾升腾,镜头前就像结了一层霜,迷迷糊糊的,连一公里内的灌草丛都看不清。他又俯身往前蹭了几十米,才能勉强看见林海最外层随风摇晃的灯芯草。
痕迹在这个地方变得混乱许多,但不似白熊逃命时的那种杂乱无章,更像是动物驻足休息时留下的,宽阔的草海上有几处压塌的睡窝。他下到谷地里,伏低身段,伸手在压实的草叶上薅一把,再放于鼻尖嗅闻,有股植物刚受损没多久的新鲜酱汁味。看来昨晚那头绿龙是在这里过夜的,现在应当也没有离开多远。
这是个好消息,安哲拉激动地舔嘴唇,手指紧紧扣住步枪。他踩上绿龙的卧榻,闻到不知从哪儿飘来的一股子龙骚味,心思已经开始不受控制地往远处飞了。他幻想自己顺林子边缘走,在下一个转角处就能遇到毫无防备的绿龙,幻想以自己的射击水平可以轻松击穿龙又长又粗的肺脏,只需要一颗子弹就能取它性命,幻想自己凯旋归乡之时,飞黄腾达指日可待。他决定了,不管金主出价多高,他都要留下几颗绿龙牙齿穿成项链戴脖子上做护身符,这可比那些戴虎牙熊爪、毫无灵魂的暴发户强多了。
他心里想的越来越美,就在他快要幻想到自己抱着军用级别的新枪、住着摆满标本的豪宅、嚼着堪比国宴的美味珍馐、美滋滋地度假时,他耳边猛地响起一声亢奋的羊叫,比攀牛的更深沉,比山羊的更明亮、比刃鹿的更悠长,他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羊叫。
有动物在附近?安哲拉小心翼翼挺直脖子左顾右盼,可他啥都没看见啊?没多久那声音又响起来,这次距离更近了,柔和的羊咩声中却带着掠食动物的狠劲。
到底在哪儿?他甚至站起身来瞭望,脚下咔嚓咔擦的树枝摩擦声听得他心慌。这次对方的回应来得更快,咬牙切齿的一声“咩”,急促而高亢,显然是威吓的叫声。
他吓得赶紧缩脖子,摸出枪打开保险。此时侧方的灌草丛陡然晃荡,他瞪着眼睛朝那儿凝望,可算在距离百米开外的针叶林边缘瞥见一道翠生生的影子。
那动物完美隐藏于森林之下,翠绿长毛正如初夏抽青的茅草、橙黄鬣毫便是北国艳丽的阳光照在草地上,长条身躯肆意盘绕弯扭打碎了它的轮廓,停下不动时安哲拉几乎无法从背景中分辨出它来。
那是一头鬣毛油亮、鳞片光鲜,好似芒果奶油抹茶蛋糕般香甜可口的绿龙。
但现在不是欣赏的时候,那绿龙早已发现猎人,它随时都可能逃走。成败在此一举,安哲拉记忆中的一切经验都在告诉他必须把握住机会,尤其是猎物发现猎人后引颈威慑时这最后的机会。他深吸一口气,举起猎枪,朝向绿龙挺立的胸膛。
瞄准镜里,那龙精黄的小眼睛亮起愤怒,厚实的肉膜翅向天空舒展,机灵的小短腿稳稳挺立在地上,筋肉虬结的龙脖子好似蓄势待发的弓身,狭长的龙脸鼓鼓囊囊的像个包子,鼻翼开合、沉重呼吸之间龙的胸脯有节奏地浮动,将又大又长的肺脏形状暴露无遗——正如他预想的那样。非常好,这龙没有第一时间贸然采取行动,而是像任何一头有尊严的顶级掠食者那样懂得审时度势,这无疑是在给猎人瞄准的时间。
他不由自主地扬起嘴角,屏住呼吸,手指压上扳机,慢慢收紧,时刻击发。他准备好听耳边枪声炸响,随后不可一世的巨龙惊慌失措捂住伤口,向必然的毁灭逃亡。
可他没有等到枪声,便听见一声很像吹箭的破空闷响,有东西沾上他的衣服,冲击他的肩膀,打断了他扣压扳机的动作。
什么东西?他本能地低头查看,却发现右肩附近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大块泥土,长条形状的土,像是被人手用力搓揉塑形过。刚粘上的?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这种东西?他条件反射地抬手想拍掉,不自觉挺直了腰板。
这时候又一阵破空声响起,绿龙的方向传来巨兽逃窜时四足与身躯撞击草地的轰鸣。但安哲拉没心思抬头去追,噪音响彻之时,他眼睁睁看见一根搓得圆滚尖细的土锥,从绿龙鼓起的口中喷出,急速飞来扎进他的胸膛。

这是个什么鬼东西!
安哲拉爆声惊叫,疯狂挥手想打掉土锥。可手刚一碰到土锥的屁股,他胸口就一阵阵钻心的疼。
他赶紧解开外套撕烂衣料查看情况,脏兮兮的泥土挡住了伤口,他看不清那尖头到底有多大、扎得有多深。他也不敢伸手去拔,这荒郊野外的啥医疗都没有,他可不想在自己身上划拉出一块巨大的开放创面,有泥水封着伤口反到还是件好事。
巨大的创面……他突然想起白爪熊胸侧那个触目惊心的血口子,让他疑惑步枪子弹杀伤力怎会那么大的血口子。该死,那压根就不是子弹造成的伤口,那也是绿龙干的!
它怎么会这样,一只野兽竟然会抢先主动攻击全副武装的猎人……它怎么能这样?
他得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离那头奇怪的绿龙越远越好。他用步枪杵着站起身,顿时,一股浸透心脾的眩晕感在他大脑里炸开了白茫茫的一片雪花。
晕眩、剧痛、脱力、还有窒息。
安哲拉赶紧伸手捂住自己的胸口,细细品味,他能感受到每一次呼气时来自肋骨的刺痛,每一次吸气时肺脏在膨胀中颤抖。他能听到自己体内传出细微的“嘶嘶”悲鸣,那是充盈的气球被炸破时发出的尖叫。
绿龙发射的土锥如同子弹一般,硬生生戳穿了他的肺脏。
这感觉他再熟悉不过了,接下来会发生的事他更是了然于心,他在狩猎书上读到过很多次,他也亲手实践过很多次。他越是行走便会越虚弱,他越是喘气便越无法呼吸,在此之后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在催命,直到体内外的压力差把血沫泡子从他的伤口和五官中挤出来,他会死得比斑鹿比爪熊还要狼狈。
该死,这真是绿龙干的?不过是一只动物,它怎么能干得出来这种事?
他赶紧调整呼吸,压抑住急促的心跳,现在越是缓慢他就能争取到越多的时间。他慢慢坐在地上,缓缓躺下,让充足的血液依然能够流向大脑,保护他的意识、也保留他的性命。胸脯放平之后似乎伤口也没有那么疼了,泥土与血水交融在一起,完好地堵住了伤口,这令他感到可悲的欣慰。
出猎时带的背包现在就在他手边,他侧着脑袋努力摸索,总算找到了和管理局联络用的信号枪。但躺着上弹是一项苦差事,好几次那些又粗又大的弹药落他肚皮上,在他的胸腹滚来滚去,险些撞上土锥,急得他直翻白眼。
不行,这时候不能着急,他哆嗦的手好不容易拿稳弹药塞进枪管里,然后双手捧着枪直直地朝天空射击。顿时,信号弹的摇曳光柱腾空亮起,比太阳还耀眼、比鲜血更殷红。隐约间,他仿佛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洪亮的羊叫,绿龙似乎还在附近,他挣扎着抬头寻声而望,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现在着急也没用,只希望那绿龙不要在救援赶到之前把他撕成碎片。安哲拉尽可能缓慢地呼吸,把求救用的红光信号弹一字排开放在自己身侧,以便之后每隔一段时间能打上一发。露营圈也得赶紧摸出来点上,他用尽可能小的动作把备用的线圈轮起来绕自己一周,希望这样线圈就能保护他待到救援到来。他还从包里拿出备用的GPS信标,把它们挨个全部激活,没想到有一天这个用于指示猎物的东西却用在了猎人自己的身上。
糟糕的是背包里没有对讲机,他没法用最快捷最有效的方式告诉管理局自己当前的处境。他长叹一口气,那么多年了,他早已习惯在追踪最重要、最近在眼前的猎物时不带上对讲机,那些灵敏的动物有时候能够听到象征文明的电弧在机器里流动的噪音。但现在他却很需要那样的噪音,第一次,他开始后悔,开始好好地回味导师曾经教导过他的话。
他能想像老斯万坐在管理局的办公室里心急如焚地等他回话,老斯万知道他这几天都在冻湖边漫步、把大把大把的时间都花在了巡视野地上。老斯万也知道他外出时不爱带上对讲机,偶尔还会因为追踪“大猎物”上头而失联两三天,搞得那个保守严谨的老猎人也常常和他一样心大。
他想起当自己在行业晚会上炫耀屠狼事迹时,老斯万的脸上总是心焦多于骄傲。年轻猎人们津津乐道的英雄壮举皆是老辈们避之不及的梦魇,狩猎从来都不是轻松快乐的娱乐活动,那是荒野对人心的考验与洗礼,自古以来都是。这些,老斯万都跟他说过。
安哲拉一直想着这些,他靠冥想保存体力,于惴惴不安的惶恐和自责中,度过了受伤后的第一个白天。临近傍晚时,他又发射了一颗信号弹。夕阳的余辉中,那信号弹的红光比刚刚从心脏大动脉里喷出来的高氧血还要闪亮。
森林的夜风起得很早,他有些冷了,便用发抖的手勉强把背包摊开盖在自己的肚子上保暖。挂在背包侧面的霰弹枪落了下来滚到他身侧,他伸手去抓,抓了一捧凉土。
希望镇上的人能看到深山中的那一缕红光,希望管理局能察觉到信标的异状,希望,救援能够早一点到来。

第二天清晨,安哲拉是被黑鸦叫醒的。吵闹的黑鸦,乌泱泱地挥动翅膀在他身边跳舞,唱着难听到根本不想知道是啥意思的哀乐。
讨厌的鸟,怎么会飞到面前来,难道露营圈没有起效吗?他睁开眼睛瞪着鸟群怒喝,扬起手臂驱赶,随后因疲惫而瘫倒。那鸦群逃窜时发出的山岩塌方般刺痛鼓膜的吼叫,叫到他头昏脑涨。
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以及救援还没有来。
他伸手抓起信号枪和弹药——所幸这些东西有点重量,没被讨厌的黑鸦叼走——他在无法抑制的颤抖中勉强上好弹,按下扳机后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他连开了好几枪,听见湿哒哒的金属发出有气无力的脆响。
该死,是露水。他忙把信号弹取出来,在自己身上裹来裹去擦干,再重新装填进去。这一次,象征希望的红光亮了起来,但总觉得,没有之前飞得那么高了。
他伸手揉自己的眼睛,满满的全是冰凉的露水。他不由自主地伸舌头把手上的露水全舔掉,把脸上、衣服上、周围草地上能搜集到的露水也喝掉。他察觉自己的下巴和脖子因呼吸困难肿胀得厉害,但身体已经冷得连胸口的疼痛都感觉不到了。
他突然感到一股没来由的悲伤,他想起刚才还萦绕在脑海里的、被黑鸦群打断的梦境,他记得在半梦半醒的昏睡中似乎做了一个很漫长的梦。他梦到实习期他和老斯万一起外出狩猎的时候,他们经常漫山遍野地去寻找黑斑鹿。老斯万说过,黑斑鹿是整个北皇最好的猎物,它们个头大、数量多、肉好吃,关键是不容易受惊,比兔子还要迟钝,好打得很。
每当发现鹿群时,老斯万总是会让他先锁定目标,等他先选好一个看起来最美味最好卖的个体,然后才拿出猎枪来瞄准。老斯万也总是等他先开枪之后才会下手,如果他先行鸣枪没能瞬间杀死猎物,老斯万就会果断补上一枪结束它的逃亡。
过去,他总是笑话老斯万浪费子弹,反正只要打中了致命的内脏,猎物逃不出多远距离迟早都会倒地身亡。老斯万倒也不生气,他只说你们这些小崽子都太年轻,啥都不懂,还说什么动物和人是一样的,身为猎人必须懂得什么叫做慈悲。老斯万一字一顿地说过,狩猎绝不是打中致命伤就算成功那么简单的事。
确实,一点也不简单。安哲拉用力够到了头一天掉落在身边的霰弹枪,用它支撑身体勉强立起半身。他很冷、很累,但好歹没那么痛了,他能够挣扎着从满是露水的地上爬起来,爬到附近的一块石头旁边靠着,这样至少他的背能够干燥温暖一点。
“反正中了致命伤的猎物,迟早都会死”,他想起这句他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也是他从业这些年来一直坚信的真理。而现在,肺脏撕裂的他已经活过了比善奔的黑斑鹿、比体壮的爪熊都更久的时间,他依然没有听到直升机的声音。皇林谷距离小镇太远了,他已经在荒野里行走太久,他觉得自己恐怕是撑不到救援到来的那一刻了。
他感受到一头凶猛的掠食者变成猎物时那万念俱灰的惊惧,正是狼刀兽燃尽最后一滴血扑向猎人的心情,也正是白爪熊绞尽脑汁留下迷惑的脚印只为活下去的心情。
他也想起过去老斯万总是碎碎念身为猎人的骄傲与信仰,想起那些守旧的老古董们总爱说他们这些新生代的内心里少了很多东西,他意识到了自己缺的到底是什么。
对生命的敬意。
长久以来,威力拔群的枪械和顺利的狩猎生涯都让他习惯于把野兽当做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机器,他输入什么样的指令,野兽就会反馈相应的结果。不管是痕迹的走向、威慑的时间、溅血的面积、中弹的反应,他都无比熟悉,但他自始至终只考虑过用最少的成本换取最高的效率。他从没有想过机器为什么会这样做,从来没有像老辈的猎人们那样想过。
吵闹的黑鸦还在附近没有飞远,以胜者的姿态在他面前来回踱步,迎接即将来临的奖品。现在他知道这些野兽为什么要做这些事了,可悲的野兽就是会做这种事情。他抬头在附近的林缘处搜寻,果然瞧见那头绿龙不知何时也绕了回来,缩在灌木丛中间,伺机而动。
这次,它丝毫没有利用盘曲的动作和保护色掩饰自己的身躯,就这么大大方方地坐在地上,橙黄色的鬣毛根根树立,宛若宣告凯旋的华冠。安哲拉颤巍巍地举起霰弹枪指向那绿龙,对方仍然不为所动,连胡须都没有抖,连眼神都没有变。
他能看清绿龙的眼神,冷静、平淡、充满耐心的眼神,谨慎、残酷、毫无怜悯之心的眼神。他很熟悉这样的眼神,熟悉到瞥一眼他就知道绿龙的心思。
它在等他死,正如他故意放慢追踪的速度等待身中致命伤的猎物缓慢痛苦地死去。它为了活命不想受伤不想浪费体力,他为了赚钱生活也不想浪费子弹浪费工具,就这么死等,等死。
眼前这头绿龙,就是那些机器学会高效低劳狩猎后给与的反馈,是他们这些无视祖训的年轻一辈亲手造就的魔鬼。
老斯万说得对,动物和人,猎物和猎人,都是一样的,在命面前,都他妈一样的卑贱。
安哲拉没有向绿龙开枪,因寒冷、疼痛、虚弱和窒息不断颤抖的手也再端不动沉重的猎枪。他用最后的力气把霰弹枪的枪口怼进自己嘴里,扣响了扳机。





前段时间沉迷玩《猎人:荒野的召唤》有感
内含散步模拟、考验耐心、残忍穿肺、霰弹斗狼、弹药用错、钻石打坏、血迹跟丢、睁眼抓瞎、追踪一小时开枪一秒钟、埋伏野猪结果被拱、跟踪水牛结果被顶等元素,全都是令人心酸的真实事件 (不)
顺便加入一点FPS的压枪和对狙要素(?)

以及,绿龙的觅食品味真是越来越奇怪了(X)

安哲拉:野兽,时代变了。
绿龙:对,猎人,时代变了。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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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真肉狩猎管理局

這個機構好有意思,我一看到就笑了,不知道為甚麼這名稱有一種我在MC裡蓋的甚麼"國民社會住宅"啊"烏魯克難民收留區"之類的地點的感覺,蠢萌蠢萌的WWWWWWWW

他可喜欢手持枪械肆意游荡的感觉了,仿佛自己是一头劲霸威猛的掠食者,所有猎物都得在他面前发抖下略.......,离一直关注的全地形山地车也又近了一步。

我懷疑你寫這段的時候受到了我對山林描寫的影響,你被傳染小蛙(也就是實際上生活在野外很安全的世界的我)那種把山林當臥室不把其他動物當一回事,感覺不到危險勁兒的輕浮感了WWWWW我記得你本人明明是對現實的山林環境非常理解也對身林的危險很謹慎的人,因為你那裡的深林真的是人會被吃的WWWWWWWWWWWWW
而這樣說起來,這個小安(?)明明是活在有會吃人的野獸的地方,又不是像小蛙那樣君臨整個生物鏈頂點,他理應要具有像你一樣的認知而不是我這種心態,但他卻自以為是,果然還是太年輕太草率了吧WWWWWWWW五年都白幹了WWWWWWWW

你小子要真香了,你那裡有那麼多高智商野獸你敢這麼放肆WWWWW

但不是說肉食動物的肉都很難吃嗎?
皇狼竟然是好吃的東西?!打鴨子那段,這傢伙怎麼給我一種濃濃的心猿意馬又很菜的感覺WWWWWWWWWWW
摸到尽可能近的距离去射击白熊的心脏也不是多难的事,他行的,他能做到。

但這段又讓我感覺他有點老練,有一種在三毛別羆事件裡最後收掉袈裟懸的老獵人那種精煉感,到底是菜還是老呢?

我現在又覺得他菜了!我在森林裡發現野豬痕跡的時候也會惦惦自己的斤兩,雖然不是沒幹過去追蹤帶著仔的母豬+公豬這事兒,但那可是我估量著周圍樹木夠多夠高夠大,而且痕跡已經很舊了才去的,小時後發現新鮮的熊爪痕也是跟老哥馬上就跑了,你小安是沒看過七彩巨龍之書?敢打綠龍?
綠龍......越來越奇怪了,從叫聲開始,就是個奇怪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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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紅峽青燦

這個機構好有意思,我一看到就笑了,不知道為甚麼這名稱有一種我在MC裡蓋的甚麼"國民社會住宅"啊"烏魯克難民收留區"之類的地點的感覺,蠢萌蠢萌的WWWWWWWW
咳咳,政府机构呢,严肃一点(X)WWWWW
我想起我当初写《沙漠之歌》的时候,写那些受采访的教授来自某某农业大学,也觉得怪蠢萌的,看来贴近生活会变蠢萌(不是)WWWWW

我懷疑你寫這段的時候受到了我對山林描寫的影響,你被傳染小蛙(也就是實際上生活在野外很安全的世界的我)那種把山林當臥室不把其他動物當一回事,感覺不到危險勁兒的輕浮感了WWWWW
我说了呀,来源是游戏WWWWWWWW
小蛙的情况你自己也说了,是因为野外对他来说并不算很危险,是建立在环境、个人能力和性格之上的自信
而安哲拉的自信和那些东西都没关系啊,他的自信是建立在枪械和技巧(强大的装备与个人技能)和绝大多数无法对抗枪械的动物在枪面前的行为统一性(可预测的AI机制)上的,这可不就是游戏吗?WWWWWWWW
就跟白人殖民者发现新大陆后拿着火枪扫荡原住民一样(而且历史上殖民者的赏金游戏可是很多的),原住民够聪明了吧,也没用,该蔑视还是蔑视WWWWWWWW

而你后来觉得这家伙又老练又菜,都是和他这两项基本心态有关的:涉及到自身技巧的内容,他就很老练;而涉及到预测动物的内容,他就很菜WWWWWWWW
比如打鸭子,能够算准提前量弹无虚发地打中飞鸟,这是技巧上的老练;但他因为预想要屠杀狼群而没有注意子弹类型,这就是对待动物态度上的菜WWWWWWW
痕迹的部分也是一样,他能够轻松地判断和追踪痕迹并且能够追到手,这是技巧上的老练;而没有准确地判断物种的危险性,这是对待动物态度上的菜WWWWWW
而老猎人们(?)捶胸顿足的,就是这些年轻人的工作经验全都长到技巧老练上去了,对待动物的态度一直都很菜WWWWWWWWWW

雖然不是沒幹過去追蹤帶著仔的母豬+公豬這事兒,但那可是我估量著周圍樹木夠多夠高夠大,而且痕跡已經很舊了才去的,小時後發現新鮮的熊爪痕也是跟老哥馬上就跑了
你们手上啥都没有还抱着游客心态(?)去追踪动物当然不敢追新鲜的,但猎人把它们当做狩猎目标就必须得追新鲜的,不然喝西北风吗?WWWWWWWWWW

但不是說肉食動物的肉都很難吃嗎?皇狼竟然是好吃的東西?!
处理得好也难吃不到哪里去吧,反正狗肉挺好吃的(炸)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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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某某农业大学,也觉得怪蠢萌

我覺得農業大學不蠢萌啊,很常見的,我感覺蠢萌的點應該是因為國家真肉管理局聽起來很質樸!
如果叫做甚麼國家天然肉品資源檢錄局,聽起來就高級了一點有沒有?

你這也太遊戲了!遊戲到有一點點失真了WWWWWW
原住民是沒辦法反抗沒錯,但是有一點差別在於DL的世界觀呀。
遊戲裡的玩家是人類,所以承受的狩獵風險是真實的風險,可是你DL裡滿地都有龍亂走WWWWWW
DL世界裡的人是不能在叢林裡任性妄為的,到處都有比人類強大的動物啊,該吃的還是得吃,立獸和龍啥的滿地都是,
關鍵是魔法還是很常見的生物習性,常見到學校的課本都會教!所以這個安哲拉居然會對動物用魔法那麼無知,就太菜了WW
在我的觀感裡頭DL世界的原人武力值根本不能跟現實中人類的武力值比,所以應該沒法過得像人類這麼囂張,
沒有幾個動物夥伴都還不好在野外生活,何況去狩獵大型動物WWWWWWWWWWWW

你說他在技術上老獵心態上菜確實是一個點,我同意這個立場寫出來他確實可能會這樣,
但我總覺得DL的世界沒法讓他養成這樣的心態,在他槍法好起來之前,他應該就會先學會這個世界有多危險WWWWWWW
我覺得這個世界是沒有條件讓他活成這種唯我獨尊的心態的WWWWWWWWWWWWWW

這就好像你說烈火流星的動物普遍智商比真實動物高,為甚麼行為還是跟真實動物一樣?
你這就有點類似了,DL武力值和危險性比原人強大的動物很多,並且牠們的存在不是神話而是常識,
這個安哲拉不過是槍法好一點,哪來這謎之自信?他這態度就像他是小蛙一樣要獵誰誰都不能反抗WWWWWWWWWWW

我也聽說狗肉好吃,想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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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紅峽青燦

关于你后面说的那些疑惑,就像你知道台湾和大陆的生态环境、物种和危险性是不一样的,DL不同地区的生态和物种也是不一样的啊WWWWWWW
龙满地走的是矿山聚居区!卡亚纳兹没有龙聚居区!WWWWWWWW
安哲拉活跃的地区是华岭和北皇,也就是小赛学校所在的地方(再略北一些),又比蓝眼刃鹿生活的地方偏南
这个地区可以算是卡亚纳兹最成熟的猎区之一,设定里面提到的被原人猎杀到濒危的浪尾兽鹫就是生活在这个地区
这地方最危险的动物就是很难得才能见到一次的绿龙,次危险的是秋冬季才集成大群的皇狼WWWWWW
你看安哲拉内心一直在说绿龙超罕见,并且北皇地区攻击性最大的狼刀兽(杀死蓝眼的掠食动物,比熊大一圈)在他的猎区里都没有分布WWWWWW
安哲拉所在的地方,按照你的比喻,那就是生态环境比较单纯的台湾地区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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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亚纳兹没有龙聚居区!



安哲拉所在的地方,按照你的比喻,那就是生态环境比较单纯的台湾地区

那就不能怪他作死了,沒經驗沒常識,看到甚麼怪東西都去打看看,好奇心害死貓WWWWWWWWW

這樣說起來,之前台灣山區據說出現外星人(當然這個我是不信的,但當成是真的危險動物好了),
居然一堆人跑去看,還有旅行社組外星人考察隊伍,握操,要是那真的是外星人或者甚麼UMA,
都是成堆成堆的作死去了WWWWWWWWWWWWWWWWW

我想到一件事,綠龍的林片也能賣高價的吧如果那麼稀罕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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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把萌燦抱回家!
Don’t think, just do. For the heart is an organ of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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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白——熊——【等等】
然后,你为什么要这样形容绿龙,它被写得看上去真的很好吃的样子,动心了【?】
羽狼的文字真的好细啊,对场景以及动作的描写铺开来就直接是一副画面,都不用去花太多的想象力去想,哪里是在看小说,完全就是在看电影嘛,爱了起来
不过也因为实在是太细啦,再加上文本身很长,所以我看到后面就有累到,有点不是很想看了orz
不过结尾部分主角的思想变化以及出人意料的行为还是很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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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际遇】苍狼劲月 看见现行犯立刻上前捕捉,见义勇为被刀疤警长克莱尔·地皇鼓励,获得&sid=80JxZx 15探险经验 !

际遇事件仅作娱乐,正式设定请见【DL故事集】
在咕了在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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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苍狼劲月

首先感谢观看XD
咦,白熊是个什么梗吗?WWWWWWW
我承认我写到绿龙的时候真的饿了(不是),但吃龙肉小心重金属中毒,请一定要找专业厨师谨慎处理(???)
结尾部分我当时写得意外地很顺,我也挺喜欢主角产生自杀念头的那一段过程(X),感谢喜欢WWWWWWWWW
羽狼的文字真的好细啊,对场景以及动作的描写铺开来就直接是一副画面,都不用去花太多的想象力去想,哪里是在看小说,完全就是在看电影嘛,爱了起来
不过也因为实在是太细啦,再加上文本身很长,所以我看到后面就有累到,有点不是很想看了orz
这就是……图文双修的后果(X)明明是在写文,但大脑却不自觉地想着要把每一幕都画下来,就变成这样了
我知道我的文看着挺累的,感谢看完(哎)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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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羽·凌风

啊,因为故事最开始有一头白熊没了【?】虽然只是一闪而逝的画面,不过我很喜欢白色的生物所以还是比较心痛的【?】
说起来这种引用在手机上该怎么弄啊,玩了半天还是没玩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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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苍狼劲月

原来如此,是那只可怜的白熊WWWWWWWWW

引用的话,在句子前后包上引用语法就行了
  1. [quote]引用的句子[/quote]
复制代码
因为最初考虑到手机上复制粘贴不是很方便,没在手机版的回复框里面放这个语法,如果月光君觉得有需要的话我就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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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羽·凌风

原来如此,电脑版能用就行了x手机版的话,这个确实也不是特别好排版的感觉,因为手机版的回复界面本来就只有一小个,如果加上了可能反而更不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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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的游戏既视感真强!超级强!WWWWWWWWWWWWWWWW
简直就是《猎人:荒野的召唤》文字版模拟!WWWWWWWWWW

其次,白——熊——(XXX)

所以其实白熊不是被主角干掉的,而是被绿龙为了了解它的痛苦而干掉的?

话说主角是不知道绿龙会魔法吗?感觉他中招的时候很惊讶的样子,有点奇怪~
而且他血也太厚了啊!被一根土锥插进胸口还能活那么久!WWWWWWWWWWWWW

这篇扣题扣得还挺贴切,既有字面意义上的迷路,更有心理和意志上的迷失~
而且更进一步说,主角到底是被绿龙攻击后,对自己过往的信念有了怀疑,于是迷失了;还是主角以往一直是迷失的,直到此时觉今是而昨非,终于懂得了对生命的敬畏。这二者之间也蛮值得玩味~

故事虽然简单,但这个题材很有意思,以往我们几个也讨论过多次~
总体而言,我认为本文对为什么应该敬畏生命的阐释很有匠心很到位的,真正说出了其所以然,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喊口号上:
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猎人随时都有可能变成猎物,当你作为猎人的时候拒绝给予猎物尊重,那么当你作为猎物的时候,你可能也无法得到任何尊重。而所谓对生命的敬畏,实质上其实是一种减少内耗的相互尊重,是一种确保生存竞争能够保持在一定限度内不至于过于残酷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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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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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大熊星座

对,这个就是《猎人:荒野的召唤》的文字版模拟!WWWWWWWWWWW
所以其实白熊不是被主角干掉的,而是被绿龙为了了解它的痛苦而干掉的?
没错,白熊主要是被绿龙干掉的,枪只打了胸口很小的一个口子,绿龙的攻击才是破坏皮毛的元凶(X)
但绿龙打熊怕是和痛苦没啥关系,就是看到个受伤的动物在附近跑所以想捕猎吧(熊:我太难了.jpg(X)
话说主角是不知道绿龙会魔法吗?感觉他中招的时候很惊讶的样子,有点奇怪~
确实不知道,动物用魔法狩猎一般也都是做辅助,很少有这样完全拿魔法当远程攻击的,所以工具武器和枪才有市场(?)WWWWW
而且不同物种的知名度和成名绝技(?)也不一样,也许换个沙丘龙喷土锥,主角就不会惊讶了WWWWWW
这就像我们的白麟同学很清楚许多龙会喷火,但看到绿龙也会喷火,同样很惊讶(X)WWWWWWWWW
而且他血也太厚了啊!被一根土锥插进胸口还能活那么久!
主角自己也感叹了这件事,他比熊活得还要久,这说明正确的自救方法是多么得重要(不是)WWWWWWWWW
安哲拉:咋了?你还想要我死得快?这也是我不尊重生命的后果吗?(?)

你说的两个“迷失”还挺有意思的,虽然我写的时候想的只是后者WWWWWW
如果是前者的话……最最残酷的样子才是应该坚持的真理,敬畏、道德都是迷失之后的浮云,这也太鬼族了,我们龙不是那样的!(炸)WWWWWWWWWW

你get到了这篇里敬畏生命的意思
既然生命本质上都很卑贱、地位也没什么差别,那么相互之间的尊敬才能让生活变得更好,这就是道德的起源(X)WWWWWWWWWWWW
怎么感觉好像不太对,玩游戏玩出了一个有关生命道德的idea,这简直就是PETA行为(炸)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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